时间:2022-10-29 23:13:06来源:法律常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7月20日公布,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这一决定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记者田晓航、彭韵佳;海报设计肖循)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7月20日公布,这一中央决定顺应群众期盼,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
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决定推出一揽子措施,仅优生优育、普惠托育、降低“三育”成本方面就有40多项,同时要求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全方位帮扶。
系列政策措施以人民为中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生育需求,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