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2:12:0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网友“王玉福0123”问政:
你好,我问下。做流动小吃,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吗?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问政网友:
你好!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如还有其他涉及营业执照相关问题可拨打6363858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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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