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7:06:05来源:法律常识
你好一路老师:我公司是一家重庆的建筑企业,在成都的项目工地建设了一处活动板房用于工人休息,项目完工后会拆除,请问我公司建设的活动板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解答:根据(财税地字[1987]3 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 008 号文法规,“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法规,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法规在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法规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 年 3 月 10 日发布《2022 年 2月 12366 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第 16 问“活动板房是否需要征收房产税?”解答如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 3 号)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因此,活动板房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因此,你公司在成都建设用于工人休息的临时活动板房,不属于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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