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7:32:11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中,由于三个单位都是穿的警服(警服的介绍见监狱笔记-20),工作性质都比较神秘,所以平时一直有亲朋好友问我这个问题,他们总认为监狱和拘留所看守所是一个概念,其实也容易理解,毕竟都是关人的,不清楚的人自然很难分清之间的区别。今天和大家简单交流一下三者的异同。
我的理解,三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最主要的就是是隶属关系不同,其实上世纪80年代之前,监狱是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后来因为形势需要,才把监狱划归司法部门管理。不同之处,我感觉主要是三方面吧,第一是隶属关系不同;第二是关押人员不同;第三是监禁程度不同。
第一,隶属关系不同。除了秦城监狱是公安部门管理之外,监狱都是属于司法部门管理,监狱一般是垂直管理,属于省司法厅(一般为省司法厅下监狱管理局)直属,而看守所和拘留所是各地公安部门管理的。
第二,关押人员不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关押的是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决的人员。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而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第三,监禁程度不同。拘留所拘留的一般是行政罪犯,情节较轻,拘留15天以下的。看守所就要严重些了,主要是已被抓捕但未被法院判决的人,这些人还未被宣布执行徒刑,或者是被宣判徒刑还未执行。监狱属于最严重的了,一般都是被判处有期,或者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
最后在此提醒,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望大家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