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规定 2013,陕西三孩政策有没有纳入

时间:2022-10-30 10:21: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科学把握全省人口发展规律,从扎实稳妥实施三孩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任务,部署了一揽子支持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组合配套政策。

着力解决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 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

这些政策措施,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将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着力解决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力争进一步释放生育潜能。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时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充实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法规条款。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清理与三孩政策不相符的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评优、评先及干部提职、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不再进行计划生育鉴定。

实行家庭自主生育,取消再生育审批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完善网上办事系统,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实现生育登记跨省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生育三孩在产假之外给予奖励假期 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补齐生育服务短板。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综合防治出生缺陷,鼓励引导办理婚姻登记进行婚前医学检査,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覆盖率。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生长成长监测,保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在语言、认知、情感等方面全面发展。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及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高儿童生长发育水平。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地重大民生工程,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托位达到4.6个。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要建设 1 一2所公办托育机构,推进区域整体发展。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与托育服务相关的新业态。采取提供场地、优先优惠供地、减免租金、降低水电气收费标准等政策措施,鼓励、 引导国有企业等主体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区域以及社区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2—3岁婴幼儿托管班。

《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支持生育配套措施,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三孩女职工在原产假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假期,并增加其配偶护理假,实行0— 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认真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多子女家庭置换房屋按刚需对待

《方案》要求,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妇女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加大税收、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研究制定差异化租赁优惠政策,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刚需家庭对待。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国家要求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减免税收政策。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满足生育家庭幼儿就近入园需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有效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难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双减”工作,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

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按照当前有关规定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落实好扶助所需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孩配套政策来了 要不要快行动

看到这些鼓励生育三孩的好政策,你心动了吗?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几位不同年龄段的市民,一起听听他们的想法。

70后:完美错过好政策

对于1976年出生的王女士来说,看见三孩这些政策她比较伤感,因为年龄原因,她已经完美错过,成为遗憾。

“我马上就要过45岁生日了,可没有勇气再生小孩了,身体精力也都不允许了。”王女士说,自己的同学之中,多数人都只有一个孩子,极少人生了老二,两个孩子相差十几岁。王女士的女儿出生于2005年,孩子小时候觉得没人陪着玩,特别想要一个弟弟妹妹,经常问妈妈为什么自己没有弟弟妹妹,王女士就给女儿说“要问问医生”,本是一句敷衍的话,没想到小家伙就记住了,真的会追问“医生怎么说?”那时候还是严格的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好,到2011年的时候国家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再到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但王女士和丈夫都不是独生子女,并不符合政策,直到2016年二胎政策执行,此时,女儿已经11岁,王女士也40岁了。“医生说35岁以上就是高危孕妇了,考虑到种种原因,还是放弃了。”王女士说,把一个孩子养到十几岁都觉得好不容易,再重头开始,经历晚上不能睡觉的痛苦,想想都可怕,加上两个孩子年龄差得太多,也玩不到一起了。既然二孩都没有来得及,更别说现在的三孩,更是跟不上趟了。但是,如今看着很多家庭抱着二孩,王女士还是很羡慕,她遗憾的是二孩政策放开太晚了,把多数的70后都“耽搁”了。

80后:教育住房压力太大

从年龄上来说,80后多数人还处于比较合适的生育年龄期。采访时,不少80后表示,不想生三孩,主要还是经济原因,教育和住房上压力太大。

刘女士出生于1986年,今年35岁,儿子5岁,上幼儿园大班。由于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本可以早早生育二孩,但一直都没有行动。“我们现在一家三口住120平方米,加上婆婆照顾小孩,住起来还觉得可以,如果再添一个小孩,就必须要换房子了,再生三孩更麻烦。”刘女士说,生孩子不能,后续的问题不得不提前打算。婆婆已经照顾了这些年孙子,和公公两地分居,不忍心再让老人受累,而自己的母亲身体也不好,双方老人都60多岁了。但生了小孩没人照顾不行,最起码得照顾三四年,此外换房子是一笔巨资,以西安目前的房价,换套四居室大约需要200万元,再加上儿子眼看要上小学,择校上学都是不少的费用。而且因为这几年疫情影响,自己的单位效益也在下滑,工资不增反降,还有裁员风险,如果再休上产假哺乳假,可能工作也会受影响。

“我觉得生育三孩除了年龄合适之外,更重要的是经济实力。”刘女士说,自己同学也有不久前生了三孩的,但人家都住的别墅,有那个条件。此外,感觉目前给三孩的配套政策力度还不是很大。

90后:多生孩子生活水平会直线下降

小郭出生于1996年,今年刚刚成婚,房车均有,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提及三孩,她也是直摇头,表示自己只想生一个。

“理由就是,如果孩子生的多,生活水平会直线下降。”小郭告诉记者,自己和爱人都是独生子女,觉得独生子女成长也挺好的,没啥孤单的。如果只生一个孩子,可以给孩子两个家庭所有的爱和资源,给孩子最好的条件,如果孩子多了,必然在各方面就要降低水平。而且现在小孩教育等问题让人觉得很麻烦,压力很大,而且职场对女性也不友好,加上近几年疫情原因,就业也不乐观。考虑到这些综合因素,自己和爱人目前都只打算生一个孩子,双方家长也很佛系,对于生几个孩子也没有要求。“将来就是想着作为父母要好好养生,老了不给这一个独生宝贝增加负担。”小郭说,自己问过身边的朋友,似乎对三孩感兴趣的很少,最多生两个。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李琳 采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