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0:37:07来源:法律常识
中小公司的老板为了能留住人才,就会让员工入干股。那么干股是什么意思,干股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说分一些员工干股分红,干股是什么意思?
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胡亚飞律师解答:
干股是指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第三人的股份,持有“干股”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与一般的股份不同的是,干股股东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胡亚飞律师解析:
干股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激励员工。另一方面,也因为部分无形资产的出资无法进行工商登记。创业时,投资和除了以货币资金,也就是现金入股之外,还能以非货币形式出资,比如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等,但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求无形资产入股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能够依法转让的”,比如个人专利。但有些无形资产就无法进行入股,比如管理经验、社会资源、独特的营销渠道、商誉、技术等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干股。另外,公司设立者也会赠与亲友干股。
干股的表现形式有权利干股、管理干股、技术干股、信息干股、员工干股以及亲有干股等多种形式。
干股的赠予对象可以是企业员工,也可以是合作伙伴,只要股东大会通过,路人甲也能持有。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获得干股,还得有“干货”才行。具体说来,那些在知识技术、管理才能、信息提供或供销渠道等方面能为公司带来帮助者,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签订一份赠股协议,就能获得股份。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
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认定为瑕疵股份。
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在策划干股方案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是考虑员工或经营层、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稳定性。
2、是干股的权利应当明确。对于决策权、知情权、表决权和盈余分配权在某种条件下给予排除,否则可能影响到决策。
3、是必须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消干股,比如明确约定离开公司当然失去干股股东资格,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就可能给公司带来麻烦,因为员工取得干股后便具有了劳动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劳动关系和股东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无论是因“干股” 受让人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均不导致股东身份的必然否认,拥有干股的员工即使不再为公司工作,但仍然是公司的股东,依然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分红权等股东权利。因此,这方面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明确约定。
4、是对优秀人才尤其是管理精英、技 术骨干,公司应当给予大方的激励,通过股权激励,让优秀人才在公司找到“归属感”,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才干和潜能。
5、是要与商业秘密保密责任、竞业限制、岗位责任、绩效考核等结合。
胡亚飞,三级律师,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人民监督员,慈溪律知联副会长,从业二十年来承办了千余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具有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同时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