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3:56: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王晶)近年来,受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教育水平提高、人口流动加快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青年群体尤其是“90后”群体的晚婚晚育现象越来越普遍。晚婚晚育,会给个人带来什么影响,又会对全社会有什么影响呢?
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适龄生育有助于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月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先成家还是先立业?
生活推迟了适龄人群婚育计划
导致如今不少年轻人晚婚晚育的因素有很多。
在上海工作的王明静就是一位晚婚人士。从一所985高校毕业后,她在一家互联网企业就职。她觉得,自己可以承担生活的费用,一人生活更自由,也没考虑生孩子的事。
像王明静这样的情况,在大城市尤其普遍。
李月分析称,年轻人晚婚晚育的原因很复杂,高等教育普及使初婚年龄不断推迟是原因之一。在毕业难、就业难、特大城市落户难等因素影响下,传统的“成家立业”已转变为“先立业后成家”。李月引用了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加以说明:与2010年相比,我国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
毕业后,异地就业带来的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也加大了年轻群体的婚配困难。
记者注意到,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比2010年增加了70%。人口大规模流动,正在使我国由传统的乡土社会向现代的陌生人社会转变。在乡土社会,亲人朋友的介绍是年轻人群体解决婚姻大事的主要渠道。而在陌生人社会,熟人社会关系大大减少,每个人与周围社会的隔离感加深,解决婚姻问题面临的障碍不断加大。
在李月看来,一方面,企业的“996”文化、职场的高度竞争、高昂的生活成本,都严重影响了年轻人群体的婚育安排。另一方面,现代化的发展使个体更加追求自身价值,不少年轻人也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资于自身的发展,婚育被不断延迟。
这些都是摆在年轻人面前现实问题。
李月表示,虽然能够理解年轻人的选择,但过度晚育也可能带来众多负面影响。“2016年我国女性平均生育年龄为27岁,城镇达到28岁,大城市的平均生育年龄更高。医学上认为30岁之前是女性的最佳生育时期。”她解释称,研究显示,随着年龄增长,女性患不孕症的比例也将持续提高,从20-24岁组的极低比例,提高至40-44岁组的5%左右,而高龄产妇还可能面临胎儿出生缺陷可能性提高、妊娠并发症增多等风险。
被动还是主动生娃?
加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女性不是不愿意生育,而是有着很多无奈。“生完二孩后回到岗位上,发现自己前途没了。”这是来自一位已有两个孩子的妈妈向记者的“吐槽”。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教育、住房、就业,都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
因此,怎么让年轻人愿意生、敢生,是将要面对的一个巨大挑战。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女性生了孩子,特别是在三孩政策的背景下,就涉及到她重返职场或者是她和单位之间、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协调,只有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才能使女性安心生育。
李月建议,就业单位应加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婚育支持;国家应加强对婚恋公司、交友平台等的管理,让单身群体有更好的交友渠道。此外,还应调动社区、就业单位等各方力量,采用对青年人更有吸引力的多种措施,为适龄单身青年寻找配偶提供帮助。
针对社会上关于高额养育费、教育费的讨论,李月提出,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缓解家庭的育儿焦虑,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生育、养育观念。但更为关键的是,要出台一些实际性的举措。同时,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从多方面入手缓解人们的生育养育负担。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大规模流动,以及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推进,我国家庭呈现小型化、结构简化等特征,传统的家庭功能趋于弱化,很多年轻人的家庭观念淡化,组建家庭、养育子女的愿望降低。李月表示,要特别重视年轻人的理念变化,多宣传适龄婚育家庭的典型案例,让适龄婚育成为社会主流观念,让年轻人对家庭生活有追求、有向往。
两个娃还是三个娃?
“十四五”末期生育水平或出现一定程度回升
李月向记者提供的一组监测数据显示,女性理想结婚年龄已从“60后”群体的26.2岁提升至“90后”群体的29.9岁,女性理想子女数从“60后”群体的2.04个降至“90后”的1.85个。
《决定》中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这无疑释放出信号,年轻人晚婚晚育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
李月认为,虽然压低生育水平的因素在“十四五”时期仍将继续存在,但通过分析我国人口转变实际情况也可以发现,促进我国生育水平回升的因素是存在的。“近年来,我国婚姻推迟和生育推迟现象显著,是拉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原因,同时也累积了与之相当的被推迟的生育潜能。从世界人口发展的规律来看,婚育推迟大多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李月说。
不仅如此,随着我国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出台,“十四五”时期,广大群众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面临的压力将会得到缓解,这也会促进被推迟的生育潜能释放,促使生育水平向上波动。“总和生育率是时期指标,波动是常态。”李月分析,考虑到我国生育水平是在短期内快速从2016年的1.7左右下降至2020年的1.3,生育仍具有很大弹性。
李月预测,随着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出台,以及新冠疫情影响的消退,“十四五”末期或“十五五”时期我国生育水平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