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7:17:09来源:法律常识
出口恶气!
河北的王大爷是村里远近闻名制作腊肠的高手,用料讲究,工序井然,剁馅、灌肠、系扎、晾晒,每一个步骤他都做得十分细致到位,不仅自家子女喜爱,远近村民都对他做的腊肠情有独钟。
临近春节,老王把腊肠挂在院外做最后的晾晒,没想到被贼都给偷光了。由于没有监控,老王也就自认倒霉了。随后他赶忙又做了一些,为了防止这次再被偷盗,就把腊肠拿到院子里面来晾,可谁曾想又被偷了。
这下可把老王给气坏了,心想:你偷一次也就算了,我都拿回自家院里了,你还进来偷,简直太可恶了!于是老王决定一定要“教训”一下这个猖狂的毛贼,随即再次灌装了一批腊肠晾在院里,并在肉馅中加入了的老鼠药。
果不其然,这批腊肠又被人全部偷走了,可这次老王并没有生气。不久后传出隔壁村子有人因为吃了腊肠中毒身亡的消息,老王心中暗喜,感觉可算出了一口恶气。然而不久,警察却找上了门......
检方:故意杀人!
原来死者在生命弥留之际曾告诉家属,毒腊肠来自老王家,而老王被警方带走之后内心十分委屈,认为自己才是真的受害者:
辛辛苦苦做的腊肠被偷了两次换谁谁不生气,加入老鼠药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防止再次被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免受侵害,并没有想主动杀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小偷不偷吃就不会中毒,是他自找的,根本怪不着自己。
正当防卫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而检方认为:对于老王来说,盗贼确实对他的财产造成了损害,但是他并不是在这种侵害正在发生的时候进行阻止,而是在有大概率把握认定对方会再次进行侵害的前提下,为了报复而事先投毒,这明显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
且老王虽不知道小偷是谁,但他投放老鼠药的时候就很清楚,只要有人食用了这根腊肠就很可能会丧命,况且在两次被偷的前提下,老王知道小偷因为食用腊肠而身亡的概率是非常大的,可他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因此属于间接性故意杀人。
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对于老王的情况,法院最终将做出怎样的判决呢?详见文末解析~
合理防范警示
此案中,还涉及到合理防范警示的问题,当我们有可能遭遇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去合理适度地防范与警示,比如这个案子里老王如果没有条件安装监控,是不是可以弄一条看家护院的狗呢?是不是可以不投鼠药但立个牌子写着“腊肠有毒,偷食后果自负”的警示牌呢?
当然,此时讨论再多也总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毕竟老王内心想教训一下小偷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其报复行为确实过于极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自身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才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原本的“受害者”如今却真的成了罪人。
反观丧命的小偷似乎也很难获得人们的同情,虽然偷盗行为罪不至死,却也跨过了法律的底线,他的贪婪才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导火索。
最后,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知法守法,即使在愤怒上头的时候,也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性,用法律武器合理周全地保护自己。
由于偷腊肠的盗贼本身确实也有过错,而王某的作案动机与一般的故意杀人罪也有明显区别,所以法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 用十年光阴来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你觉得老王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