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小额贷款,呼和浩特创业担保贷款

时间:2022-10-30 17:54:08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正在办理,有担保和抵押两种形式。10万元(含)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贷款对象为个人和小微企业。


个人创业贷款对象是指,在巴彦淖尔辖区内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民指农牧民)。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是指,2022年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新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蒙银发〔2017〕82号文件规定的“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指未偿还的贷款),个人贷款期限为2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期限为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根据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对逾期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各旗县联系电话为:

临河区8521241

五原县5250496

乌拉特前旗3212212

乌拉特中旗5911617

乌拉特后旗4665393

磴口县4219460

杭锦后旗6660092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尚卿

通讯员:张成林

编辑: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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