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9:11:07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龙之朱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向大会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关于结婚年龄的讨论,这些年并不鲜见。作为人类社会一个极为重要的生命问题,公众对结婚事宜的关注热情高一些,并不令人意外。
鲁晓明委员建议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均降至18岁,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无论是从生物学意义上的成熟,还是从社会意义上的解决老龄化危局,似乎确实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体现了一种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
不过,结婚年龄的问题,夹杂缠绕着诸多社会因素,需要系统思维、统筹考量,并不能简单对应为一个适婚的年龄规定。
当下社会的老龄化问题确实很严峻,据估算,预计到2022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超过1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但也要意识到,应对老龄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个社会的协调动员应对,诸如降低制度成本,提高民众生育意愿;巩固社会保障,消除一般家庭恐婚恐育心理等等。
此外,也要考虑一个社会整体的人口规划与承载,不能简单地把解决人口问题视同于生殖问题。这中间,既要避免为了增加人口而扩大生殖的“生物性”思路,也要充分考虑到政策的调控效应,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目前的老龄化加剧,与长期以来的生育政策有关,但法律、政策的调整不应该过于机械和简单。
还要认识到,导致目前老龄化加剧的,还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民众生育意愿偏低,很多家庭不愿、不敢生育,这一点,从实施二胎政策后人口净值增加并不明显可以得知;二是青年人的结婚意愿也不高,近年来,很多地方都披露了平均初婚年龄,一些大城市的平均初婚年龄竟已超过了30岁。可见,解决生育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综合治理、协调推进,而不能仅仅着眼于降低结婚年龄。
即便从生育的均衡性看,也不应该为了生育而生育。我们知道,在很多农村地区,青年人的婚育年龄本来就比大城市低,生育意愿比较高,如果再降低法定婚龄,必然会加剧这种局部性不均衡。所以,降低结婚年龄显然是有问题的。
何况,现行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也是多方、长期评估的结果,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情况,如果去年刚刚施行现在就提议修法,也显得不严肃。这也涉及到婚育政策的稳定预期,即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动辄波荡。(龙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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