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3:03: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大连第二季度
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类
新增家庭受理工作结束
接下来将进入
审核、补贴发放等环节
公租房租金补贴如何领取?
审核通过后
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市住建局进行了解答
Q1
审核通过后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答
目前,我市新受理公租房保障均为租金补贴形式。新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家庭,需在公示通过后的30日内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申报银行卡号后,才能领取租金补贴。
Q2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答
审核通过的家庭需要在市内四区租房,签订公租房专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制式模板可在“辽事通”APP上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社区领取。
“辽事通”APP上的下载路径为:“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
“选择城市-大连”-“资料下载区”。
准备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后,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备案手续。
线上办理备案的具体操作可参照“辽事通”APP的“住房租赁”-“公租房平台”-“选择城市-大连”-“办事指南”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
另外,市住建中心也会在公示新申请家庭审核结果时同步发布相关通知,指导、告知申请家庭具体如何办理。
Q3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保障家庭不可以承租本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2.须承租市内四区(中、西、沙、甘)的住房(房屋所在区以产权证编号为准);
3.以下房屋不能办理租赁备案:非住宅、小产权房、军产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被查封的房屋、已经出租尚未到期的房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办理租赁备案的房屋。
Q4
新申请家庭如何申报银行卡号?
答
目前,新申请家庭须将银行卡号报至所属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将卡号录入系统。
Q5
公租房租金补贴如何领取?
答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银行卡号申报的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将直接发放至申报的银行卡。
Q6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
低保类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300元。
■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240元。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
■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
■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Q7
公租房补贴何时发放?
答
新申请家庭首次补贴发放时间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银行卡号申报工作结束后,发放月数至当季度末。
对于已经领取过补贴的在保家庭,公租房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其中,第一至第三季度发放时间为每季度末(3月末、6月末、9月末)。第四季度,根据财政资金年终决算需要,补贴发放时间提前至11月底或12月中上旬。
因申请补贴资金需多级审批,实际到达个人账户的日期无法固定在具体某一天。保障家庭可于4月初、7月初、10月初及12月下旬查询银行卡明细确认补贴到账情况。各季度末无需打电话询问。
Q8
公租房补贴未按期到账怎么办?
答
公租房补贴未按期到账的原因主要有: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银行卡号有误或状态异常、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已过期等。
若因银行卡号有误或状态异常、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已过期等原因没有发放成功的家庭,将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待重新申报银行卡或者重新进行租赁备案后,当季度未发放的补贴将在下一季度进行补发。保障家庭可于4月底、7月底、10月底及12月底拨打83621209查询、确认。
Q9
更换银行卡号了怎么办?
答
银行卡号变更的可报至所属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录入新的卡号。待下一季度补贴发放时,补贴将发放至新的银行卡。
Q10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答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需要重新签订公租房专用《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停止补贴发放。新合同的开始日期应接续当前合同的终止日期。新合同应在当前合同到期时,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签微信小程序”进行备案。
文字:毛雪梅
资料: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秦龙 何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