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6:24:10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姚雪荣
日前,驻马店市民中心司法局窗口为农民工张某讨要农民工工资进行了法律援助审批服务,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特别指派了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办案经验丰富的常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
张某为驻马店市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市里打工时,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从2020年10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开始拖欠工资,工资不及时发放,有时拖一两个月才发,并且始终没有为张某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2021年6月底,用人单位称其生产经营不善,口头通知张某,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其仍然拖欠其7个月的工资没有发。现在张某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单位欠其的7个月工资17500元。
常律师接到法援中心指派通知后,依法办理了手续,与张某进行深入交谈后,收集了相关证据向驻马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一周后案件开庭审理,驻马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依法听取了张某及承办律师的意见,审查了相关证据后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用人单位向张某支付拖欠工资17500元、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7500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000元,并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
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市民中心司法局窗口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审批门槛,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程序,对于追索欠薪及工伤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保户、贫困户等,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紧急案件等,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即时审批,实行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一条龙服务,让受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