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23:46:09来源:法律常识
我现在已经工作了12年,在深圳工作了6年,成都也刚好工作6年,但是在成都工作这6年中,发现一个非常不寻常的问题,就是成都上班员工中有大部分人都不懂得维权,在公司受到不公正的时候待遇自己默默承受了。
12年,我在深圳一家大型电子公司工作的时候,当时因为公司股权变动,把51%的股份卖给了泰科集团,公司这样的举动对员工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更换了法人。
但是就公司这么一个股权变动,导致了全公司四千多人集体罢工跟游行抗议,时长达半个月,期间有人被抓进派出所,但是很快又被放了出来。最终在集体员工的抗议下,迫使深圳市劳动局与公司股东和员工代表进行三方谈判,最后每个员工都得到了N+1的补偿。
在深圳上班还有一个感受就是,公司基本上都比较人性化,领导基本上不会发脾气骂人。
我曾经在给公司PMC发了一个邮件,就发了一个“靠”字,因为这事被公司领导批评教育。
而我回到成都干的这六年时间里面,进了几家公司,发现很多不可思议的情况:
1、很多基层员工每天上班都长达10小时,甚至没有加班费,可按劳动法规定,加班超过15分钟都应该算工钱的。
2、试用期间不购买五险一金。
3、考核很不合理,绩效工资占到总工资的40%,而且拿不全。
4、迟到一分钟扣半天工资,而加班两小时却没有任何补偿。
5、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没有高温补偿。
6、面试工资谈的是6000,签合同时要求填1800。
7、在私企里面听到老板说,要干就干,不干就滚。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女孩子基本选择忍气吞声。
经过这些年,我发现内地员工都有一种奴性,很少有人懂得维护自身权益,有时候看着都感到气氛,可是:当你发现内地整个片区的员工都是这样的时候,慢慢也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