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0:53:09来源:法律常识
一、增资
1.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为: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东增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在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采取发行新股。
3.股东对新增资本的优先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增资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为其生效要件。
二、减资
1.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2/3 规则)。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