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500次,转发500次可判刑

时间:2022-11-01 08:30:09来源:法律常识

相比费时费力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大部分人似乎更愿意选择直接得到一个结论。互联网时代,这种特性被数倍放大,许多网友急切地站队,对事情不是彻底支持就是完全反对,有时甚至到了拿着结论找论据的程度,仿佛人人都能当法官,人人都能审案子。再加上匿名空间中,人们会有意无意将个人情绪不加掩饰地发泄到引起其注意的人与事之中,网络暴力由此而生。

相关网络平台重运营轻管理,重流量轻引导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暴力行为的出现。

现实生活中,若是有人故意谩骂侮辱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被处十日以下拘留。然而在多起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伤害的事件中,几乎没有一个具体的谁为此付出过代价。

网暴者就像可以冲垮一切的潮水,但很难从中分解出一颗颗水滴去加以指责。

2013年,《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其中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入罪标准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2021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一案宣判,两被告因诽谤罪被判刑。

随着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加强,越来越多被侵权者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越来越多人意识到谣言和诽谤在哪里都是违法的。可这维权的过程绝不轻松。被造谣、谩骂的一方要花大量精力收集、固定很容易便消除的证据,当没有明确的主要实施侵害的对象时,现有法律对“只是留了个言”的、人数众多的网友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这些在客观上造成了仍有大量被网暴者处于弱势和无助的状态。

要制止这种恶,加强、完善相关制度性建设刻不容缓,如相关平台要改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法,积极履行管理职责。而与事后整治、惩戒同样甚至更加重要的,是事前防范,是整体向善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众口铄金,每一个口出恶言之人都是推动网暴潮水前进的一部分。反过来讲,在评判热点人物和事件时保持善意和理智,哪怕只是做到少说不说,这样的人每多一个,抵御网暴的堤坝就能高一分。

记者罗筱晓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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