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20:01: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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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在保障了群众信息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在线核验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后,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给律师,提高了司法效率!
为北京、重庆两地的做法点赞!希望该做法能推广到全国!
全文
为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坚持改革创新,正式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实现在线核验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进一步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和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便利度。
一、减材料
在以往操作中,律师查询需要出具律师执业证、身份证、调查令、单位介绍信,如果一不小心忘带了律师证、调查令,则无法查询。现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与市高院、市司法局打通共享路径,律师查询时提供法院调查令编号、律师执业证号,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可在线核验相关信息,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新体验,提高了司法效率。
二、拓途径
此前,律师必须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才能进行查询,现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拓宽办理渠道,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在线查询并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趟也不用跑”,既省时省力,又能有效防范疫情风险。
三、保安全
在本市注册执业的律师,依据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均可享受改革新政。操作方式也非常便利和安全,律师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经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提出查询申请,确保查询主体真实可信;查询申请提交后,在线核验调查令及律师身份,确保查询依据安全可靠;领取查询结果时,律师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方可下载,确保查询结果安全送达。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重保障,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信息隐私安全,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条件不降”“安全不减”。
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探索改革创新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转自:北京市不动产登记)
重庆律师可足不出户自主在线查询全市不动产信息
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渝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接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台,执业律师在线上即可查询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中心城区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持续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的要求,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实行律师身份、法律文书在线核验。现就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通在线查询
在渝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持入网材料,向重庆市任一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接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开通律师事务所管理员账户。律师事务所管理员配置律师在线查询账户,并上传律师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
二、规范查询流程
(一)提出查询申请。
律师通过平台提出查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电子版);
2.身份证;
3.律师执业证;
4.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
5.调查令(电子版);
以上2、3、4项资料系申请接入平台时一次性提交,申请查询时平台自动获取。
(二)出具查询结果。
符合查询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律师提交查询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版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1个工作日内出具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律师在平台查阅、下载查询结果。
不符合查询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做好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岗位、配置权限,提供便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渠道。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实时更新、维护律师信息,及时清理失效账户。严格管理查询账户,加强对律师使用在线查询账户的监督,要求律师严格遵守不动产登记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使用从平台获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入网材料清单
2.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台入网申请书
3.执业律师证明函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