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23:03:10来源:法律常识
*ST澄星6月13日公告,6月1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兴家属的通知,李兴家属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江阴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澄公(要)取保字(2022)2299号】:我局正在侦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因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2年6月10日起算。李兴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李兴先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