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21:14:05来源:法律常识
刑法中有两个罪名,【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者具有许多异同性。
一、法条链接: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两罪名的异同
1、两罪名的刑事追诉标准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隐瞒犯罪所得的价值在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进行刑事追诉。司法实践中,洗钱罪的犯罪数额标准设置较高,通常为数十万、上百万元,远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数额标准。
2、两罪名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3、两罪名的行为的对象不同。洗钱罪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4、两罪名的行为方式不同。洗钱罪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5、两罪名在刑法中所处章节不同。洗钱罪的保护法益和行为不法内涵均包含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司法罪中。洗钱罪的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洗钱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几类特定上游犯罪所得进行追缴、没收。对洗钱罪的几类特定上游犯罪所得进行掩饰、隐瞒的,属于洗钱罪,而持有、窝藏的行为,则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6、成立洗钱罪排斥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名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当一个行为既构成洗钱罪,又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时,由于洗钱罪属特别法条规定,该行为只成立洗钱罪,不能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7、两罪名量刑标准不同。洗钱罪,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