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21:58: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石立莹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已调解结案,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石律师也因此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和感谢。
2021年4月,李女士与王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5月20日,两人登记结婚。由于恋爱时间过短,缺乏充分了解,婚后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也随着争吵渐渐淡去,两人都不愿在互生嫌隙的婚姻僵局中共度余生,最终决定离婚。
由于两人结婚时间较短,并未生育子女,也没有太多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当两人下定决心要离婚后,王先生便打算快刀斩乱麻,首先提起了离婚诉讼。
他动作之所以如此迅速,一方面是想获得诉讼优势,争取在法官面前留下较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婚内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他作为主贷人,自然是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
李女士也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石立莹律师代理她提起离婚诉讼。
石律师通过反复谈话,确定李女士与王先生的感情再无挽回余地。待仔细梳理双方具体情况后,她抓住王先生急于离婚这一事实,同时考虑到李女士的心情,认为调解离婚能够帮助李女士实现利益最大化。
因此,石律师在与李女士沟通时便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并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李女士进行了说明。该意向得到李女士认可后,石律师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制定出了一个力争在法院协议离婚的方案。
为了能够促成调解,在开庭前,石律师亲自去法院跟本案的主审法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并充分说明了李女士的想法,希望法官能够在开庭调解时给予双方充足的时间进行沟通,迅速推进案件进程。
2022年8月,法院组织调解,进展顺利,李女士和王先生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王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归他一人所有,但应在调解生效7日内,给付李女士房屋折价款3万余元,李女士的住房问题自行解决。
就这样,经过石律师的努力,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已大幅向李女士倾斜,取得了非常好的案件结果。
虽然每一名律师都会办理离婚案件,但离婚案件并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容易代理。这是因为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光靠在判决书上争个输赢,未必能帮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化利益,反而是调解离婚往往成为诉讼离婚的最佳途径。
而律师对当事人的尽心程度、对案件的把握程度、对抗对方当事人的能力大小和法官的交流沟通能力都可能影响调解工作的结果,因此,在离婚案件中,选对律师,可谓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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