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7:33:05来源:法律常识
广饶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2年第1期)
在本院执行申请人广饶宜信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赵海元、赵国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同时本院敦促下列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海元,男,身份证号码:370523197503264938,原住: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赵嘴西村96号。现下落不明。
被执行人赵国峰,男,身份证号码:370523197608264918,原住: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赵嘴西村107号。现下落不明。
执行依据:本院(2019)鲁0523民初13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赵海元、赵国峰应付案款257462.2元。
执行案号:(2019)鲁0523执2754号。
悬赏执行期限:2022年5月24日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本院(2019)鲁0523执2754号确定的被执行人赵海元、赵国峰应付案款257462.2元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0546-6926839 15006849916。
联系人:吕法官
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9日
编辑:张张
编审:黄甜甜
监审:古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