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民法案例分析

时间:2022-11-06 00:49:07来源:法律常识

「收藏」岳业鹏民法案例汇总5

案例1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季大死亡后,季小可否继承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分析:否。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并非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案例2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后来,该承包地后被人民政府征收。请问谁可以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取得征收补偿款?

【分析:周某。胡某与周某签订承包权转让合同时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周某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登记只是对抗要件。】

案例3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判断当事人是地役权关系还是相邻关系?

【分析:地役权。双方有合同约定,且支付报酬,故形成地役权关系。】

案例4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请问谁有权禁止乙公司建厂?

【分析:小区业主。甲对乙公司享有地役权。基于地役权的从属性,甲将需役地权利转让于房屋业主时,业主取得地役权,有权请求拆除超高建筑。】

案例5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若乙公司向银行清偿贷款,则甲公司的债权质权是否消灭?

【分析:主债权为银行的100万债权,担保权为甲公司的保证;以甲公司潜在的追偿权为第二层次的主债权,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设立债权质权作为反担保。债权质权从属于保证追偿权,而保证又从属于银行的债权。故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贷款(主债权),保证基于从属性消灭;相应的,保证追偿权作为主权利消灭,从属性的反担保即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也消灭。】

案例6

甲、乙签订家具买卖合同,约定甲3日内交货,乙7日内付款。丙以其房屋对甲的债务设定抵押权。后因甲交付的家具质量严重不合格,乙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可否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

【分析:可以。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解除的,担保权并不因此而消灭。乙对丙的房屋的抵押权,继续担保甲的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7

甲购买商品房一套,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将房屋为银行设定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银行于2016年11月7日签订合同将100万元债权转让于丙,并于11月20日通知了乙。各方当事人于11月28日办理了抵押权变更登记。请问丙何时取得对乙房屋的抵押权?【分析:2016年11月7日。丙于2016年11月7日取得主债权的同时,抵押权基于从属性发生转移。】

案例8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请问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分析: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乙可以就甲对丁的保险赔偿金或甲对戊的损害赔偿金主张优先受偿权。】

案例9

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戊对哪些房屋享有抵押权?

【分析:主债权部分转让的,各部分均受全部抵押物的担保,即戊对丙和丁的房屋均享有抵押权。】

案例10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应当如何实现担保权?

【分析:①乙公司的债权既有抵押权也有保证,构成混合担保。②因物保为债务人提供,故乙公司须先实现该机器设备抵押权。③丙、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应当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

案例11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如何实现抵押权?

【分析:①丙公司对银行的债务,既有甲公司机器设备抵押,又有丙公司房产抵押,构成共同抵押。②各抵押人与债权人约定,各抵押人担保相应的份额(机器设备40万;房产60万),为按份共同抵押。③债权人银行只能按照约定的份额主张抵押权。】

案例12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乙可否请求办理抵押登记?

【分析:不能。抵押合同虽应认定有效,但因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设立抵押,故乙无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案例13

甲、乙二人按照3∶7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请问丁可否以其抵押权对抗戊?

【分析:可以。丁基于抵押合同取得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仍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戊受偿。】

案例14

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银行对房屋是否享有抵押权?

【分析:否。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仅交付房本不能设定抵押权。】

案例15

某开发商获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花园洋房。在开始建设之前向甲银行贷款3亿元,并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2年后,花园洋房建造完成,但销售业绩较为惨淡,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请问银行是否有权申请扣押拍卖所建花园洋房并实现优先受偿权?

【分析: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即花园洋房不属于抵押财产。但基于房地一体原则,银行有权申请将花园洋房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但只能就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款部分实现优先受偿权。】

案例16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三家银行对该价款应当如何分配?

【分析:①黄河公司的房屋上先后设立三个抵押权,抵押权人分别为甲、乙、丙银行,分列第一、二、三顺位。②丙银行与甲银行可互换其顺位,但因未取得乙银行同意,故不得对其产生不得影响。乙银行原可获得300万,变更后仍可受偿300万元。③剩余的300万元按照变更后的顺位受偿,即丙300万,甲无余款受偿。】

案例17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其房屋设定抵押权,担保范围为80万元。同时,乙担当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后来,银行放弃了对甲房屋的抵押权。乙可否主张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分析:银行放弃债务人甲的房屋抵押权,丧失了80万元的优先受偿权,保证人乙有权在80万元范围内主张免责,即只需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18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以其房屋设定抵押权,担保范围为80万元。同时,乙担当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后来,银行放弃了对丙房屋的抵押权。乙可否主张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分析:否。银行放弃的是第三人丙提供的担保物权,保证人乙无权主张免责,仍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19

2013年2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租给李某5年,租金10万元。3月1日,王某借张某5万元,并以一套房屋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王某未偿还张某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李某可否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分析:能。因租赁权设立在先,优先于抵押权。故拍卖租赁房屋实现抵押权时,李某有权向买受人主张租赁合同有效。】

案例20

2013年2月1日,王某借张某5万元,并以一套房屋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租给李某1年,租金2万。后因王某未偿还张某欠款,张某要求实现抵押权。李某可否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分析:不能。因登记抵押权设立在先,故优先于租赁权,故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搬离以拍卖房屋,李某无权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案例21

甲先后以其所有的汽车一辆为乙、丙、丁设立抵押权,但仅为丁办理抵押登记。后甲未履行上述债务,请确定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分析:丁因已经登记而优先受偿,排第一位;剩余部分由乙、丙按比例公平受偿,因二人均未登记而互相不能对抗。】

案例22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请问银行抵押权何时行使?

【分析:乙银行应当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即3年内行使抵押权,即2010年3月6日之前。】

案例23

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判断甲是否取得红木质权?

【分析:是。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基于间接占有红木而取得质权。】

案例24

甲向乙借款1万元,将其单反相机交付于乙设定质权。后来,因甲出国旅行,向乙索要相机在出国期间使用,并承诺一周后回国即予归还,可一次性向乙支付使用费800元。乙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于甲。甲回国后拒绝返还相机。甲未履行还款义务时,乙可否就该相机实现优先受偿权?

【分析:否。动产质权设立后,如果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动产质权归于消灭。】

案例25

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小贝未赔偿花瓶损失,老马能否留置该足球?

【分析:否。因老马并非合法占有债务人小贝动产,且占有足球与损害赔偿债权仅具有牵连关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案例26

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否留置机器零件?

【分析:可以。虽债权与占有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商事留置无须该要件。】

案例27

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是否可留置部分货物?

【分析:否。因为王某支付运费的债权尚未届清偿期,但张某交付标的物义务已届清偿期,不得行使留置权。】

案例28

王某租用的电脑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若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否直接变卖电脑?

【分析:否。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宽限期,不能直接变卖电脑。】

案例29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请问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如何?

【分析:①同一设备既有甲的抵押权(未登记),又有乙的抵押权(登记),还有丙的质权,以及丁的留置权。②丁的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最优先实现。③对甲、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权,因抵押权成立在先,故登记的抵押权(乙)优先于质权,未登记(甲)的劣后于质权。④担保物权的实现顺位为丁、乙、丙、甲。】

案例30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丙可否要求丁返还占有?

【分析:可以。丁侵夺丙的占有,且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丙可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来源:民法岳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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