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1:16:08来源:法律常识
一、责任竞合的内涵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义务人的违约行为既符合违约要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这就产生了两种请求权竞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受损害方可以在两种请求权中选择行使一种请求权。这意味着受损害方只能行使一种请求权,如果受损害方选择行使一种请求权并得到实现,那么另一种请求权即告消灭。对违约方来说,这两种责任无论对方要求其承担哪一种,都是合理的。
二、法律责任竞合的适用原则
法律责任竞合适用民事责任优先承担原则,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竟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虽然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责任,却可能因为同一法律行为而同时产生。一个行为既违反了民法又违反了行政法或者刑法,由此同时产生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即发生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就是解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竞合时的法律原则,即某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中的罚款、罚金时,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