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3:55:06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回顾
卢氏县的张某与王某两家为前后院邻居,王某的宅基地上有三棵大杨树,与张某的房屋只有20厘米左右的距离。去年的一天,大风吹动杨树,树枝把张某家的房瓦刮掉了几片,两家发生纠纷,后经村干部调解和好。今年开春后,村内整治村居环境,张某强烈要求王某把杨树全部砍掉,王某不同意,两家因宅基地边界和伐树问题再次发生冲突。
调解结果
卢氏县司法局杜关司法所在摸排辖区矛盾纠纷时,了解到两家的情况,第一时间联合杜关镇综治中心、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到现场查看地形并了解情况。
第一次调解中,两家分歧较大,不欢而散。为弄清真相,司法所干警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又到现场对两家的土地边界进行确认。司法所等本着公开公平、有利于邻里关系和睦的原则进行第二次调解,终于使两家人握手言和。
以案释法
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文。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随后,调解员从人情的角度出发,告诉两人邻里间应当和睦相处,多理解礼让,让矛盾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冲突对生活的影响。
提醒
邻里间的矛盾十分常见,往往琐碎细小,但却不容忽视。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处理不及时,其后果难以预料,甚至演变为民转刑案件或上访案件。本案中,调解员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条文,将法与情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双方进行劝说,教育村民学法、懂法、守法,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修养,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发生矛盾时要互利互让、和谐共处,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少些积怨,多些关爱。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