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11:54:09来源:法律常识
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他们并不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因而刑法总则对这些犯罪形态的成立要件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使司法实践中对此种行为进行正确的定性和量刑。但是好多考生对于如何区分未遂与中止还是存在一定难度,小兽特意奉上二者区分辨别方法,祝您在接下来的法考复习中所向披靡,摧枯拉朽。
方法1,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
方法2,感情公式:遇到熟人是中止,遇到亲人是未遂。
方法3,认识错误公式:主观上是中止,客观上是未遂,看主观定中止;主观上是未遂,客观上是中止,看主观定未遂。
方法4,犯罪刑态唯一公式:犯罪既(未)遂后不成立中止。
方法5,不能犯公式:不能犯一般成立犯罪未遂。
方法6,嫌恶公式:因嫌恶而停止是中止。
方法7,目的物障碍公式:有替代物是中止,无替代物(特定对象不存在)是未遂。
方法8,数量公式:嫌数额少是中止,赚数额太少是未遂。
方法9,故设执法陷阱公式:落入公安执法人员故意设置的执法陷阱被捉现形是未遂。
方法10,担心被捉公式:担心将来被捉是中止,担心现场被捉是未遂。
方法11,可连续行为公式:在可以继续进行情况下主动放弃是中止。
《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记住这两条黄金法则,会让您少走弯路,节约时间,在紧张的法考复习中更加游刃有余,过五关斩六将,顺利拿下2018年法考,过法考就找独角兽,助您成就法律人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