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时间:2022-11-08 21:01: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据悉,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并在2012年修改后沿用至今。

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用户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投诉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快递服务质量申诉,但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分拣作业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件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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