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11:32:09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各项业务的细分,为满足企业的业务需求,于是诞生了许多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岗位外包等。
那么,什么才是最稳妥的用工方式?怎样才能减少用工成本?如何防范用工风险呢?这是摆在企业、法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用人单位角度出发,来聊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01
劳务派遣vs劳务外包
02
具体差异
1.适用法律差异
劳务派遣关系中,适用于《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单位主体资格和派遣人员具有严格的规定。
例如:用工单位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也就说如果用工单位有30个人,那么其实际的派遣员工不能超过3个!
劳务外包关系,更像是“承揽关系”,它主要适用于《民法典》。在目前常见的劳务外包有:人力资源外包、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项目外包等等。
相对于劳务派遣,无论是三方主体身份还是人员限制,劳务外包都更加自由。
2.用工单位与服务公司合同标的差异
劳务派遣,合同标的是以“人”为单位,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管理费,另外,在劳务派遣业务模式中,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劳务外包,合同标的是以“事”为单位,可理解为工作量。需求企业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接单位支付外包服务费。
承接方为需求企业提供劳动者数量和工作时间等,在劳务外包业务模式中,由承接方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服从承接方管理。
3. 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管理差异
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服从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的管理,在提供劳动服务过程中,遵守用工单位的公司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并受其约束。
因此,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的劳动风险较大。
劳务外包关系,劳动者与需求企业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亦不受其管理,他实际上是服从承接(外包)公司的安排和管理。
不过,这不代表需求企业完全不能管理劳动者哦,这个要看需求企业和承接方的具体约定。
4.承担责任差异
劳务派遣,因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其劳动成果直接归属于用工单位,因此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第三方受损的,应由用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则承担补充责任。
而在劳务外包,劳动者实际上受承接方管理,且其服务后产生的劳动成果直接归属于承接方,再由承接方“转售”给需求企业方,因此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第三方受损的,应由承接方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需求企业在选聘承包方时存在过错,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简单地说,就是:“谁管理,谁承担责任。”
03
劳务外包优势
前面说过,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签署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的双方属于民事主体,其法理在于维护诚信与公平,其与承接单位的义务不同,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工风险!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其法理在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基于此,由于两者在法律上保护的法益不同,较劳务派遣,企业选取劳务外包,才能更能有效地规避劳动用工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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