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样本,有关支票的知识

时间:2022-11-10 05:23:07来源:法律常识

支票小知识的普及

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支票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支票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或签名式样必须一致;与银行约定使用支付密码的,应填写支付密码。

4.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什么是支付密码?

1.支付密码是单位签发支付票据凭证时,将支付凭证上的要素(账号、票据号码、日期、金额及支付凭证的类型)输入支付密码器,由支付密码器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加密算法生成的一组16位数字。银行核验支付密码正确后才能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2.支付密码与支付凭证的要素唯一对应,只能由开户单位持有的支付密码器计算产生,并且每张支付凭证的支付密码都不相同,因此可以更有效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支票可以全国通用吗?

票面金额未超过规定的金额上限(50万元),同时在票面右下方指定位置记载了12位银行机构代码的,可通过持票人开户银行柜台进行提示付款。

支票丢失怎么办?

丢失支票后,持票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出票人开户网点申请挂失止付后再到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也可向法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或诉讼手续后再到出票人开户网点办理止付手续。

拒签空头支票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付款时其在付款人账户实有的存款金额或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为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有什么危害?

★严重破坏社会信用环境。

★妨碍票据的流通秩序。

★损害持票人利益,影响社会资金循环。

★增加银行和票据交换清算机构的工作量,造成 社会资源浪费。

签发空头支票会有什么后果?

1.签发空头支票符合给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原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可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对每季度内屡次(3次及以上)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出票人,银行停止对其出售支票及拒绝其新开账户;对于恶意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可停止为其办理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对空头支票客户发售支票的限制

1.对年度内签发1张空头支票的客户,单次最多只能发售1本支票。

2.对年度内累计签发2张空头支票的客户,单次最多发售10张支票。

3.对年度内累计签发3张以上(含3张)空头支票的客户,不再向其发售支票。客户经整改后,可申请恢复购买支票。

签发和收到转账支票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转账支票。主要用途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贷款”“代理费”等。

在转账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转账支票”字样,转账支票最初只能用于转账,现已可以异地转账。转账支票的填写与现金转账支票相同,出票日期需要大写,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印书章的名称要一致;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需填写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转账支票正面盖财务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

转账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转账支票作废;转账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转账支票的有效期为十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转账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若转账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可在开户行挂失,若填写不齐全,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出纳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的管理

转账支票的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转账支票的领购、转账支票的保管、转账支票的使用以及空白转账支票的管理。

1.在转账支票的领购方面,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公司可以授权出纳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向自己企业所在的开户银行领购转账支票。如果没有额度的限制银行也不会随意出售转账支票给公司。

2.转账支票与印章要分开管理,因为转账支票的如果盖有印章,银行人员将是见票付款,不管太多,最多需要核实身份证,因此在进行转账支票的保管方面需要将票与印章分开管理。

3.转账支票的使用分为转账支票的领用与转账支票的注销。在转账支票的领用方面,领用人应在转账支票签发登记簿的领用人专栏内签名或盖章;而没有使用退回时,领用人应在转账支票签发登记簿的销号专栏内销号。这个登记簿需要领用人填写领用转账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并由经办人签字领导批准。

4.在空白转账支票的管理上需要注意:限额、限期、留根。限额是在转账支票上写明现在转账支票的额度,限期是在转账支票上写明转账支票报销的限制日期,留根是将转账支票的存根留在转账支票簿等报销时退回给请领人。

会计三招提防“支票陷阱”

一、关于发票时间

1.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支票,出票人不必负任何的票据责任。如果出票人授权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时,应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权书”作为证明,否则有可能吃伪造有价证证券的官司。

2.出票年月日改写后,必须在改写处盖章。如不盖章,这种支票会被银行退票。

二、关于支票金额

金额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之一,也是票据债务人员担保范围的指标。支票的金额应以大写数字来书写,以示慎重,并可以防止遭人涂改。因此,金额一经填写,就不能改写,否则,支票无效。票面大写金额栏内漏写“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我国通用的币制单位有元、角、分。只有记载数字,而无“元”的记载,其金额难以确定。

三、关于签名盖章

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名盖章,是负担票据债务的一种具体表示,当支票退票时,要负起出票人的责任,偿还支票上所记载的金额。签名盖章要盖在支票上出票人栏的位置,盖在其它地方,就不发生签名盖章的效力,属于不合格支票。

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不能收。鉴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据”,这种票据无法律效力。必须请出票人补盖印鉴方可接收。出票签名或盖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这种鉴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经常被银行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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