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6:45:07来源:法律常识
马上就是4月了
最近咱哈尔滨还时不时飘着雪花
不过气温还是上升得比较明显
大家有没有忘记
4月20日咱们的供暖就要截止了
还没有交供暖费的朋友记得缴纳哟
另外如果你供暖过程中遇到这些问题
可以申请退还供暖费
哈尔滨供暖期
2021年10月16日-2022年4月20日
供暖收费标准
● 居民住宅 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8.32元
● 非居民住宅 使用面积43.3元/平方米
●对公益设施、自用车库等均按住宅收取热费。
逾期未缴纳供暖费会怎样
(1)取暖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交齐热费,逾期未交纳取暖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用户逾期未交纳取暖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每天按照总热费1‰收取。
(3)热计量收费的住宅,也同样应在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需退还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在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供暖投诉
2021至2022供热季期间,为方便居民咨询和反映供热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公布了各供热企业、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供热投诉受理电话。居民如发现供热问题,可向供热企业反映,以便热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处理。如供热企业未能及时处理供热问题,居民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仍未得到安善处理的可向辖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这6类人可以申请供暖补贴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所需证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或银行卡(银行卡需开六个月的流水)、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需要年审)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2.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所需证件:《黑龙江省优待对象抚恤补助证》、《残疾军人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3.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所需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家庭成员有单位破产的需提供由档案部门开具的无预留热费证明)、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4.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所需证件:《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工企业荣誉证》 、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家庭成员有单位破产的需提供由档案部门开具的无预留热费证明)、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市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
所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家庭成员有单位破产的需提供由档案部门开具的无预留热费证明)、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6.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依据哈政发【2010】2号文件上,2010年2月10日以后实施破产的国有企业必须预留退休人员热费,无预留热费的,其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属同级财政承担。
所需证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文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要提供动迁协议和进户单),户口(家庭成员有单位破产的需提供由档案部门开具的无预留热费证明)、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这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费
01、室温不达标可以退费:
申请退费需要用户提供热企、社区、街道办或供热主管部门出具的测温不达标凭证,热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算、退还。如符合退费条件,退费时用户还要提供交纳热费的发票,热企将重新开具退完热费后剩余金额的供热发票。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02、退费标准:
1、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8℃(含18℃)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
2、室温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
3、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4、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来源:哈尔滨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