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7:49:06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当我们最开始接受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移动公司等大型公司服务的时候,这些公司大厅里的接待员工会拿出一份合同让你签字。许多时候,我们是看也不看一眼就在合同的签字栏写上自己的姓名。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就与对方签订了格式合同。我们中的许许多多的人都接触过格式合同,但是我们却并不了解什么是格式合同!
要了解格式合同,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能订立合同。除了前面提到的三家大公司的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
一般来说,大公司具有行业垄断地位、其交易内容具有重复性、交易双方要求简便、省时,从而导致了格式合同的大量存在并影响我们的生活。
我国有关合同方面的法律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对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比如: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除了法律对格式合同有以上强制性的规定,其实,作为接受格式合同的相对方,还是可以作出一些努力。可以要求提供合同方告知自己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自己一方责任的条款,并且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还可以向对方提出修改意见,个别人提出修改,可能力量小,但是大家都提出修改意见,那些提供格式合同的大公司就会认真考虑的!总之,权利要靠自己争取!毕竟,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