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0:01:07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细心的人发现了一个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待遇叫做养老金而不是退休金。按照《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3266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16032万人。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3488万人,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12310万人。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国的退休制度实际上最初是1957年建立。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对于国营和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实施退休制度。这实际上参照了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人、职员可以退职养老的规定。
退休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一直沿用至今。但是,最初退休领取的待遇叫做退休费。退休费是按照工人、职员的连续工龄确定,一般是50%~70%的本人标准工资。相应的退休费个人无须缴费,直接由国家法律保障享受退休待遇直至去世。这属于苏联模式下的国家保险制度。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原有的退休制度开始逐渐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企业要支付退休费的情况下,就说明用人单位是不能倒闭的。可是企业因为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需要更新淘汰怎么办?再加上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释放后进入城镇,城镇还出现了许多的个体、私营、外资等新兴经济,如何解决这些人的养老问题?
1986年10月,我国在国营企业率先对新入职的职工实施劳动合同制,改变了过去固定工的制度。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和用人单位一起缴纳退休养老基金,未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1991年,我国全面推动国营企业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由各省市自治区决定是否纳入。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后,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性地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老人的退休待遇就应当由退休费称为养老金了。
为了解决农民等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群的养老问题,2009年国家推动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1年国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借着推动城乡户籍改革,将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了城乡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针对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首先国家对于当地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是国家全额补贴的待遇,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国家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设置得非常低,缴费档次从100元到几千元不等。对于低保户,会由政府代缴个人负担部分。
现在,人们可以选择性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类保险了,足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是共通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我们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的待遇叫做养老金而不是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