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8:26: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深圳8月6日电 (李申)近日,不少深圳市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无法享受十日“育儿假”。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细则。
“家中老人有急事回老家一段时间,两个小孩暑假期间无人照顾,向单位申请育儿假却被告知‘不可以休’。”“小孩马上三周岁了,从2021年12月发布后,深圳一直未出台政策执行育儿假,询问公司却说没有红头文件暂不能休。”……市民质疑,广东省已将育儿假以立法形式确立并要求各地市贯彻实施,为何半年多过去了还不能享受到该项福利。
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公布并施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细则。深圳市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