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1:24:05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赵文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起施行。1日下午,在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1980年的悦宾饭馆第三代经营者郭华,领取了条例实施后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将饭馆的经营者由我父亲变更为我自己,是我们父女俩多年的夙愿。”郭华说,之前由于法规限制,变更经营者需要注销使用了几十年的营业执照。新实施的条例允许直接变更经营者,让饭馆的经营得以延续,有助于打造胡同里的老店。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处处长郭岳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表示,条例的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发挥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强自律的作用。
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个体工商户在第三产业中占比近九成,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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