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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4 18:43:13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3月16日,郑爽和张恒之间的民间借贷官司在上海二审开庭。

3月22日,郑爽和张恒之间的抚养权官司将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开庭。

3月23日,影视公司起诉郑爽的服务合同官司将在上海开庭。

这是已经公开的在3月份郑爽要面对的三个官司。

张恒律师的话存在五个漏洞,逻辑如此业余,目的何在?

有意思的是,3月13日,张恒民间借贷官司的律师周俊突然接受采访,将张恒将在二审提交的证据公布于众。

周俊律师洋洋洒洒说了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在重复旧闻,还有一部分是在反驳郑爽方面的证据和法院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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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倒也起到了一些作用,有一部分网友就认为:“你看,连周律师都认为张恒冤枉”,只是他们忘了一件事,这位周律师是张恒花钱雇的,当然站在张恒立场说话了。

笔者认为,张恒雇的律师站在他的立场发表观点是没问题的,只是这发言的内容颇有一些值得一提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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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关系可以不算借贷?

周俊说张恒和郑爽“最重要的是同居关系,甚至更加超过”,潜台词是,两人都同居了,应该接近于婚姻关系,夫妻之间还谈什么“借不借”的。

这话没道理,如何判定两人是否是夫妻关系?当然是结婚证了,你没有结婚证,说破大天也不是夫妻,就没有什么接近于婚姻关系之说,更没有“超过同居关系”之说。

要知道,就算是赠予性质的彩礼,如果最后没结婚也都是要还的,何况是明确的民间借贷。周律师连这个起码的法律概念都搞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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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郑爽以“分居”要挟张恒借款?

周俊律师提到郑爽和张恒之间的聊天记录,认为应该解读为“郑爽要求张恒借钱,如果不借,她就和张恒一个月只约会一次或两个月见两次”,这种情况下,张恒只好向郑爽借钱。

网友们对周俊律师的解读感到非常新奇:“女朋友为了借给男友两千万,威胁男友,不借就不给亲热的机会?”还有这样的女朋友?在哪儿呢?给老子来一打。

笔者认为,如果按照周俊律师的说法,张恒当时是不是已经PUA成功郑爽了?让郑爽能产生“不要我的两千万,我就不和你好”的想法,如果周律师说的是真的,那还真的是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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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可以单方面用“对价”抵消?

周俊律师提到张恒借了两千万之后,有一部分钱花在了郑爽身上,还有一部分钱用在公司上等等,这些钱的属性,一审法院已经判定,咱们不用赘言,就看最后一句,周俊认为,张恒已经用事实上的“对价”进行了债务偿付。

这话也是没有道理的,比方说,我借给同事五百块钱,如果借的时候我说:“你要是帮我把电脑修好,就不用还了”,同事帮我修好了电脑,自然“对价”成立,五百块钱不用还了。但是,如果我没说这话,同事主动帮我修电脑,修完之后自顾自告诉我:“我帮你修电脑了,那五百块钱我不还了啊”。这样的单方面“对价”成立吗?如果我同意当然算成立,如果我不同意,当然就不算成立,你修电脑我可以用请吃饭还这个人情,但我就是想要回那五百块钱现金呢。

所以,周俊律师用这种没有事先约定的所谓“对价”代表张恒已经偿还借款,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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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张恒和郑爽平分片酬?

周俊律师这次公布了两个数据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一个是郑爽和张恒参加综艺的出场费,2400万,另一个是郑爽参演某剧的片酬,1.6亿。

先不说这两个数据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笔者想知道,一位被告的律师,直接向媒体和舆论公布官司原告的商业机密,这算什么行为?

还有,周俊律师提到,张恒给郑爽当经纪人从谈判开始到收全款都是他在做,潜台词是,张恒为郑爽挣了1.6亿。

相信稍微熟悉一些娱乐圈和演艺圈的网友都能看出来,这句话的水分太大了。打个比方,我是一个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公司老板让我帮他接待一下一位老客户,端个茶倒个水,领着对方参观一下厂房什么的。然后这位老客户和公司签了一份上亿的订单。于是我在公司里宣称,这个订单是我为公司拉来的!公司老板和同事会怎么看待我?会不会把我当傻子?

如果这也算业绩的话,那每个公司最赚钱最重要的员工就是前台啊,哪个客户不经过他们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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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周俊律师提到的,郑爽在聊天里说了和张恒“平分”和“四六开”,应该和一审“2000我借了”同等效力,这明显犯了一个偷换事实概念的错误。

两千万的借贷,郑爽和张恒在聊天记录里有“借了”和“欠”的表达,同时还有一个借款的事实。

片酬和出场费,郑爽和张恒在聊天记录里有“平分”和“四六开”的表达,但没有分成的事实。

反过来说,如果郑爽确实给了张恒四六开或者平分的酬劳,后来郑爽反悔想要回钱,张恒是可以拿“四六开”和“平分”的聊天记录当证据拒绝返还的。但是,这个事实是不存在的。

当初郑爽和张恒聊天记录谈了“借2000万”,如果没有后来的借款事实,郑爽找法院起诉张恒还钱,法院也不会判决郑爽胜诉,因为没有借款事实啊。可实际上呢,那两千万借款是真实存在的。

张恒律师的话存在五个漏洞,逻辑如此业余,目的何在?

所以,周俊律师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拿没有事实的话去否定有事实的行为,这位周律师确定是真正的律师?

打个比方,A说“我打死C”,后来真打死了C,法院判A杀人罪成立没有毛病。

后来D说“我打死C”,但D没打。律师拿A的事情去套D,要求法院判决D杀人罪成立,你觉得合理吗?

张恒律师的话存在五个漏洞,逻辑如此业余,目的何在?

五、郑爽起诉张恒的目的是切断张恒的经济来源逼其“弃养”

这应该是网友们最热议的话题,因为之前舆论一直在热炒张恒是“富二代”,怎么郑爽起诉他要求还两千万就会切断张恒的经济来源?难道张恒手里除了借郑爽的两千万外一分钱都没有?周俊律师这是在暗示张恒是“拆白党”吗?

这话一方面存在逻辑上的漏洞,另一方面对二审官司也没有实质性的作用。

不管郑爽起诉张恒的目的是什么,法院只会判定借款该不该还,哪怕郑爽把钱要回来全扔到水里,这也不归审理本案的法院管啊。

所以,周俊律师的这句话显得他非常业余,拿一个对待自己的案子毫无用处的话去揣测案件原告当事人,这是职业律师干的事儿?

张恒律师的话存在五个漏洞,逻辑如此业余,目的何在?

周俊律师表现业余的地方还有,比如说郑爽方面曾经准备撤诉,后来又不撤了。

这话说的,我借给你钱,有一段时间曾经不想让你还,但想想之后还是决定让你还。怎么,就因为我曾经想过不用你还,你就不打算还了?

想不通周律师有什么可委屈的。

综上,看完周俊律师的全篇采访,笔者第一个印象就是,张恒找了一个非常业余的律师。

张恒律师的话存在五个漏洞,逻辑如此业余,目的何在?

但是,实际上呢?笔者相信,周俊律师的专业水准还是有的,那么为何周律师的话里会有如此多的业余逻辑呢?

想想也简单,张恒的一贯打法就是利用媒体制造舆论,逼迫郑爽方面让步,从周律师的话里我们得知,上次他们曾经险些得手,郑爽方面差点就撤诉了。既然尝到了这样做的甜头,索性不如继续加把火。

只是有些委屈了周俊律师,整出这么多业余逻辑来给人当笑话看,唉,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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