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22:34:11来源:法律常识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刘宇靖)260余万元款项到底给不给?一份律师调查取得的新证据,打破了两家公司僵持的局面。笔者5月10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出的首份律师调查,让上海、广州两家科技公司间的一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7年9月,上海景某科技公司将广州数某公司诉至法庭,诉请支付合同尾款及违约金260余万元。数某公司认为,合同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拒绝支付尾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景某公司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景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高院,同时提交了此前已向数某公司邮寄的16张增值税发票凭证。数某公司对此否认,称景某公司邮寄的地址并非其公司所在地。
今年2月,广东高院发出律师调查令,指令景某公司代理律师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调查相关情况。天河区税务局收到律师提交的协助请求后,很快作出了情况说明,数某公司已将景某公司开具的合同尾款发票提交税务局并完成认证。
新证据打破了僵持的局面,为解决纠纷,两个公司均有意调解。数某公司表示,涉案软件系代第三方采购,目前尚未收到第三方货款,代支付的压力和成本巨大。景某公司则同意数某公司分期支付有关款项。
据了解,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广东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律师调查令改革探索的省份之一。去年12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律师调查令在破解律师调查取证难、节约司法资源及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