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2:25:13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要知道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以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我们符合哪些情形,提出合理的申请理由。
当然,上面这些也是法律规定,符合这些条件也只是可以,并不是必须取保候审。所以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时,一定要注意细节。一般情况不要在拘留的第一时间立即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个时候办案人员的案情梳理、取证工作等未必完结,有些甚至还没有提审过,这时候去申请取保候审,他们是不可能把人放出来给自己添麻烦的。
其次就是要注意里边的条件,有些是家属可以直接判断的,但是有些就需要对案情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不符合上述第三项,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介入,在会见后根据所了解到的基本信息来推断大致可能受到的刑罚,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这里也有一个坑,就是找律师。但凡说有关系,或者打包票的律师,基本都是在忽悠你。要真有关系也不可能告诉你,谁会冒着你一不满意就拉出一串人出来的风险,把这么大一个把柄交到你手里?所以找律师一定要擦亮眼。
然后比较重要的就是社会危险性这个因素了,社会危险性怎么判断呢?这个在逮捕的要件就体现出来了。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这一条,应当逮捕的条件是在徒刑以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可以不用逮捕的,也就是说可以取保候审。
而需要防止可能发生的社会危险性情形也已经明确的列出来了,那么只要不是这些情形,就可以去争取取保候审了。
总之,在现实中申请取保候审难度与不确定性都很大,有些明显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办案人员就是不办理取保候审,这也是让每一个申请人感到很无奈的事。我们不能说按照上面要求去申请一定能取保出来,但是我们在恰当的时间用合理的理由去申请,总会提高一些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另外这是申请办案人员主动取保的情形,下一篇我们来说一说让办案人员被动取保情形,也就是在办案人员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只要能说服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那就可以变更取保候审了。
作者:张斐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