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1:32:15来源:法律常识
欠薪索不回、工伤赔偿遇阻、社保纠纷难调……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是否只能上法庭对簿公堂?
进贤县为充分发挥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工商联和社会组织各自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的优势,结合各部门的职能和当地的实际情况,今年3月正式成立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解纷让职工维权更加简单。
如今,这一模式,已成为进贤县创新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宝”。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下,多部门联动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的担当和作为。贯穿其中的法治精神绽放出温暖和璀璨的法治光芒。
01
部门联动
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纠纷
袅袅茶香间,劳动争议双方不再剑拔弩张,在专业人员的调解下平心静气处理矛盾。一盏茶功夫,进贤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与职工的薪酬纠纷就此化解,双方满意而归。
据了解,早在2016年,进贤县就建立“三师一室”(法律援助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健康工程师,职工沙龙茶叙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通职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经过5年的努力,我们在5家大中型企业,白圩、温圳、文港等3个乡镇建设小‘三师一室’。2018年,三师中的律师团队荣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荣誉称号。”进贤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劳动争议案件在处理过程经常中面临着分歧大、矛盾烈、调解难等难点痛点。为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各自的优势,在调解中形成合力,2020年8月,进贤县挂牌成立了“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会+人社+司法”职工维权调解中心,搭建起两家联调联处的工作格局。
一批富有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经验的律师、人民陪审员、工会工作人员成为特邀调解员。在诉调工作中,他们积极介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合法合理维权,以法治力量为“稳就业保民生”保驾护航。
2021年年初,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进贤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工会+人社+司法”增加了工商联的力量,于3月20日正式成立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
“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就是确保让有诉求的职工,在一个环环相扣的服务圈中享受专业高效的维权服务,在法治框架内,让职工劳动纠纷不上交,不外溢。”进贤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中心处理不了的,也不会一推了之,而是由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案件的情况,或是帮助协商调解,或是向仲裁、诉讼等环节进行稳妥引导,以求进一步地解决。
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聚合了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工商联等县域多家涉职工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优质力量,已成为进贤职工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选择,也是进贤县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的一大创新。
02
诉调对接
劳动争议案庭审变“谈心”
到龄退休,却发现单位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最近,在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调解现场,对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原本严肃的庭审变为轻松的交心谈心,一起劳动纠纷争议案被轻松化解。
杨某、李某是进贤县某汽修厂的职工,分别于2020年4月、5月达到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企业未帮她们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养老金问题。
法院认为此案可调解,随即将其转送到“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接到案件后,中心调解员立刻开展调查,多次上门了解情况、进行调解。通过努力调解,成功帮助两名职工解决了养老金的问题。双方于5月18日签订了调解协议。
两名职工表示,此次调解省去了她们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的基本职责,在维权上毫不含糊。中心成立以来,始终践行以服务职工为原则,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服务职工的意识和水平。
进贤县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领导小组,建立一支由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劳动争议仲裁员、工会干部、劳动关系协调员、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等组成的精干调解员队伍。
中心配有标准调解室、调解员办公室,日常办公设施设备齐全,由法院、人社局、工会登部门联合派驻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为劳资双方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指引、案件调解和司法确认服务,通过调、裁、诉的有效衔接,减轻职工维权的司法成本,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权。
同时,下发了《进贤县“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工商联”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形成“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法院、工会、人社局、司法、工商联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制定了定期召开劳动争议预防和多元化解联席会制度。
03
繁简分流
简单案件前端调解
“快速、高效、低成本,这是‘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工商联’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最大优势。”进贤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是这一调解模式的核心要义所在。
尽可能在诉前成功化解或快速裁决简单纠纷。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后,简单案件留在前端进行调解,复杂案件法院统一负责,打通了从立案、调解、速裁到精审的渠道。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感谢调解员!”今年4月,中心为外地职工张某追讨工伤赔偿金50万元。
来自江苏的张某在中铁十四局昌景黄项目从事模板支撑工作。2020年11月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住院治疗于今年3月底出院,被鉴定为7级伤残。
张某随即将情况反映至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中心接访后积极开展调查并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项目部给予张某一次性赔偿金50万元,双方不再主张其他权益。
不到半个月时间,一起纠纷成功化解。“如果走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从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再到申请执行,整个流程走下来,可能一年就过去了。”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中心串联起咨询、调解、仲裁、诉讼,实现了劳动人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的有效对接。”进贤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多形式、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有助于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调裁审的标准将日趋统一,减少因法律适用和操作者认知不一导致调裁审差异较大的问题,有助于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案件质量,更快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04
信息共享
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下阶段,我们还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进贤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待劳动争议调解力量培育成熟,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各方面配套措施基本完善,我们考虑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合,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相关部门将联合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问题内部发现处理的规范机制,引导企业主动配合劳动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和前端阵地。
开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负责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缩短职工的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吸纳行业影响较大或者有法律、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增加调解人员数量。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各法院及调解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合作,确保调解工作稳步进行。
进贤县委政法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还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线上平台共享,开展案情讨论、数量告知,实现工作共做、信息共享。与此同时,中心还将共同建立月通报制度以及季度沟通协调例会制度,就阵地建设、制度建设、案件办理、调解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以及重大风险预防化解等方面进行信息交流反馈。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