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2:04:1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男友趁你睡觉时
偷偷转走你的钱
找一个知心爱人怎么这么难
这样的现男友肯定要变前男友了
该如何追回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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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2020年1月12日凌晨,男朋友趁我睡着时通过短信重置了我的网贷软件密码,借走了三千元转到他的账户。现在我已经报警并且还有他在公安局承认盗刷的录音及欠条。但是他现在还不上钱,我要通过什么方式才能要回钱呢?
A1:
你好!你男朋友的行为属于盗窃,其违法所得应当退赔。
根据你的陈述,你的男朋友趁你睡着通过转账的方式窃取你网贷账户三千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本应受到刑事处罚。你的男朋友虽然在公安机关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且签下了欠条,但是不影响对其已构成盗窃罪的认定。对于其盗窃所得的三千元,一般来说,应当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退赔。
根据你的描述,公安机关并未对该案按刑事案件处理。鉴于此,你可以根据手上的欠条、录音或者报警记录、笔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三千元。如果法院认为属于民事案件,将会作出裁判,生效判决后你男朋友仍拒绝判决履行的,你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如果经审查认为你男朋友涉嫌刑事犯罪,不会直接受理和处理刑事案件,而是会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由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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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女子婚后因为家庭关系不和想离婚,男子不同意。后回到娘家经人介绍与另一男子再组建家庭,并且有了孩子,这一定构成重婚罪吗?女子的户口一直在原结婚地,女子要怎么样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呢?必须要前夫同意吗?女子之后的婚姻受法律承认吗?
A2:
你好!女子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户籍迁移需要户口本原件,一般不需要男方同意。女子与后者的关系如果属于重婚,则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你的陈述,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组建家庭,生育子女。如果你所称的与他人组建家庭,是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则构成重婚。当然,如果女方只是与他人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
对于女方与后者的“婚姻”是否受法律承认。如果女方前一段婚姻未经合法程序解除,那么其与后者共同生活即使不构成重婚,也是《婚姻法》禁止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户籍迁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的,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完整户口簿)核对公民相关的户籍信息。因此女方需办理迁移,一般不需要男方同意,除了要有迁入地许可,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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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结婚五年,育有一儿一女。感情不和,婆媳不和,女方想提出离婚,男方很大几率会不同意,怎么协商?现有一份工作,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家在农村,之前五年中都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可以要求补偿吗?女方手里有外债两万元,大都是男方欠的,男方另外还有借款,但女方不知具体数目。请问该怎么协商?
A3:
你好!建议在双方同意夫妻关系解除的基础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补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自愿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协商处理,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你的补偿要求难得到支持,但是你仍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抚养权,考虑到有两个小孩,法院一般会判夫妻各直接抚养一个。能否争取到女孩抚养权,主要看女孩随谁生活更加有利于成长。
关于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你所说的“外债”,如不属于你的丈夫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债权人也不能证明夫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你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你就需要与你丈夫一同承担。你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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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跟我前妻是在2014年认识,2016年4月1日结婚。婚后有个儿子三岁多了,由于某些原因还没拿结婚证。去年7月份她在网上打游戏认识了一个男的,就跑到人家那里不回来了,对孩子不管不问,在去年的12月份又跟别人结婚了。我想咨询下,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可以起诉她要求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吗?
A4:
你好!女方不构成重婚,你可以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尚未经法律程序解除,才是有配偶的人。据你的描述,你和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你们之间不属于夫妻关系,因此女方离家后与他人领证结婚的行为,不构成重婚。
虽然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由此,你可以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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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11月1日在某网购平台购买空调一台,咨询客服表示双11价钱不会低于此价钱,并承诺买贵就赔。后来发现双十一限时抢购比1日便宜200元,商家以双11是限时抢购不参与保价为借口不履行承诺。没想到没过几天又降价了,商家还是以各种理由不赔差价。请问限时抢购就不算是正常消费了吗?我该怎样维护权益呢?
A5:
你好!你可以向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网购平台的商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推出保证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最低价的“保价”政策。同时,商家有时会列出一系列不适用“保价”的条款,限时限量超低价优惠往往都被商家列为不支持保价的情形,并进行提示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假如商家没有进行上述提示说明或作出相关价格承诺的,同时又宣传商品“保价”,之后却降价的行为,则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在咨询客服时,客服明确表示双十一价格不低于你的购买价,并承诺买贵赔,商家应按合同履行此承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在销售商品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属于价格欺诈情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除了要求赔差价外,还可以要求商家给与商品价款费用的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对商家违规行为,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建议可向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予以整改并要求赔偿。
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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