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0:31:08来源:法律常识
28000买了个假包?江疏影刘敏涛教你买到假包怎么办!
以心感知法则重量
温柔站定人生立场
近日
由江疏影、刘敏涛、彭昱畅
领衔主演的《女士的法则》
迎来收官
作为一部现实题材法治剧,《女士的法则》以“律师行业”为切入点,讲述了两个秉持不同理念的律师:理性果断的许婕(江疏影饰)与极具同理心的陈染(刘敏涛饰),从碰撞到理解,共同揭露真相的故事。
剧中律师抽丝剥茧挖掘真相
剧外法报君把剧情拉回现实生活
带大家一起解锁
一个个案件背后隐藏的法律知识点
01 孕妇被辞退案
许婕来到明堂事务所后,被分配到法律援助部门,与陈染成为同事。两人合作的第一案,就是为一名因怀孕被裁的员工郑妍维权。“好货到”公司以郑妍私自关停店铺,且工作状态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要辞退郑妍。但作为郑妍的辩护律师,陈染和许婕调查到,郑妍工作认真甚至多次干活至凌晨,而退市的商铺是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出,郑妍对此也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好货到”公司辞退郑妍实则是因其怀孕。
公司变着花样找借口辞退怀孕员工是否违法?
公司辞退怀孕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首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女职工如遇权益受损,应依法维权,可以向工会、妇联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02 海外代购假包案
赵森花了28000元在某购物平台找代购为女友买了一个名牌包,可后来经和专柜对比,发现该包是假包。赵森想通过购物平台维权,但代购不承认是假货,也不接受退货,而购物平台称只有退货才能退款。赵森来到明堂律所,希望律师能帮他维权。许婕发现代购承诺“假一赔十”,便答应为其争取十倍赔偿金。但同事宋修(彭昱畅饰)认为,这种情况一般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多赔付三倍。
商家自行承诺“假一赔十”有法律效力吗?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商家自行承诺的“假一赔十”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层面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假一赔十”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自愿作出的承诺,没有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其次,从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双务合同,其订立一般需要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实现,即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该要约作出承诺。商家往往认为其作出“假一赔十”的标记标示,并非自己的承诺,而是对自己商品所做的商业广告,目的在于吸引顾客购买,因此,其作出的“假一赔十”属于要约邀请,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合同内容。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假一赔十”有明确的“如果商品出现假冒,则商家赔偿十倍价款”意思,已经具备就违约责任承担的要约,消费者据此购买商品属于对此要约的承诺,“假一赔十”属于合同内容。因此,商家自行承诺的“假一赔十”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能够以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维权:一、保留有效证据;二、与商家协商,在沟通时注意别掉进商家的聊天陷阱里;三、要求商家退货并赔款;四、向相关网站和消协投诉,如果以上退货或者赔款和商家未达成一致,可对商家进行投诉;如果网站作出的决定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建议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五、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03 药厂失窃案
四季药厂的武恩平怀疑药厂生产的药剂有问题,于是偷了药剂私自送检。后来,武恩平被警方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带走,但药剂的检验结果已经被武恩平交给他人。作为明堂律所长期合作的大客户之一,四季药厂要求明堂尽快找到药剂下落。但陈染和许婕经过调查发现药厂的药剂确实存在问题,而武恩平是想以外面的检测结果作为证据举报药厂。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员工进行举报会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吗?
员工可以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该行为不违反公司保密协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成立后,应当依法经营生产,依法履行劳动权利义务,不得违法经营,不得随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投诉或者向媒体公布,劳动者向媒体曝光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曝光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的具体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这并不等于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也必须无条件地全面履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已经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即劳动者无需履行。另外,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项分别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正因为四季药厂的药剂存在问题,属于违法行为,而劳动合同中所涉相关保密内容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所以,不能因此要求武恩平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武恩平的举报行为也不会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
04 粉丝私自取消明星航班案
明星卫兴准备坐飞机去参加一场商演,但值机时却被告知机票订单已被取消。卫兴因为没赶上商演,演出方要求卫兴赔偿违约金120万元,还说卫兴耍大牌。陈染和许婕作为卫兴的辩护律师,调查到是卫兴的粉丝刘娜认为这场商演不符合卫兴的人设,不满经纪公司安排,便利用之前盗取的卫兴的身份证信息,偷偷将其航班取消,导致卫兴声誉和经济受到损害。
粉丝盗取明星身份证信息,私自取消明星航班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粉丝取消明星航班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星有权针对自己遭遇的损失要求粉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如果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05 咖啡店合同纠纷案
陈染发现婆婆花5万元办了一张咖啡店的会员卡,而最近律所接到很多同家咖啡店会员的维权请求。陈染觉得不对劲,于是让她婆婆配合许婕、宋修进行调查。他们发现,咖啡店以众筹为名,为顾客办理金额为5万元、10万元不等的充值会员卡,并称可以在同名连锁咖啡店凭卡消费,还会有来自某汽车公司的分红,但仅仅几个月后,商家却不再提供会员卡中包含的每日免费咖啡。
商家提供的签约合同中明确写着“不得退款、退卡”,却没有按约定履行赠送咖啡,消费者能不能要求退款?
消费者能够要求退款。首先,办理充值卡等行为属于预付式消费,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不退不换”的,该类格式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其本身合理性有待商榷。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在商品服务不符合要求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等。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