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2:34:09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当事人取保候审有几种途径?
一、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介入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向办案机关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但刚刑事拘留不久,案件证据没有完全固定,侦查机关为了讯问犯罪嫌疑人方便,也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侦查机关批准取保候审的几率不大,一般是不予批准。辩护律师待侦查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辩护律师同时跟进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阻止检察院批捕,如果检察院采纳律师的意见,不批捕犯罪嫌疑人,这是侦查机关就必须为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如果想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那就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阐明无需继续羁押的情形,检察院一旦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很有可能会向办案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使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一定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随传随到,不要影响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不要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不要有违法行为,否则会重新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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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李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