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5:25:08来源:法律常识
有着10余年工程经验的达川女子蒋某,没想到会于今年3月在重庆“栽”跟头,被犯罪分子以承包工程为由骗走10万元。不甘心的蒋某依“葫芦画瓢”,再次上演犯罪戏码,而这一次她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绝对的“操纵”者,在她以为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下,骗取受害人6万元。
5月20日,达川区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王先生报案,称与某女子签订虚假工程承包合同,被骗了6万元工程保证金。5月15日,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与该女子见面,该女子表示自己在重庆江津区有一处房屋拆迁工程,可以对外分包,王先生听信了该女子的话,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交纳工程保证金6万元。
过了几天,王先生前往工地勘察工程情况,却发现该女子所说的工程地点是一家家具厂房工地,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该女子,王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骗了,立即向达川区公安分局报案。
接到报警后,达川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火速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归案。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原来,2022年3月,蒋某在重庆被其他人合同诈骗了10万元,由于资金出现问题,蒋某便利用同样的套路诈骗他人。诈骗所得资金,一半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一半用于日常消费使用。在民警的努力下,蒋某主动退还了诈骗所得60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赃款已依法发还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工商部门、银行或者委托律师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等情况,还要对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认真进行核对,防止对方利用假单位、假身份、假证件、假货源来进行诈骗。(达川公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