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8:03:12来源:法律常识
所谓的出轨,是指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为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例如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一夜情等。婚内出轨怎么认定,出轨起诉离婚怎么要求赔偿?接下来华律邀请刘天航律师为您解答。
婚内出轨,主要有三种情形,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法律对于一些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况,在责任认定上是有区别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所以,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一夜情等一般达不到司法解释所说的同居标准。进而,这种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法标准下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对于小三儿一夜情等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和睦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受害一方虽不能根据此项条款获得损害赔偿,但法官会从照顾子女抚养方和女方等其他角度,让无错方适当的多分财产,起到安抚和利益平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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