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9:02:11来源:法律常识
在一次关于经济类合同的案件的对庭中,笔者和另外一位律师关于律师见证业务产生探讨,探讨之余,关于律师见证,谈谈我的看法。
律师见证简介
在开始之前需要简单了解律师见证业务。律师见证业务是近年兴起的一项法律服务,目前主要还是集中在一线城市和一些经济活动非常活跃的二线头部城市。律师见证业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律师根据自身的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律师见证书,为当事人的民事法律活动增加一份信任保证。
常见的律师可以见证范围有:各种经济类合同的签署,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等公司文书,继承、赠予、转让等民事侵权行为,以及各种委托代理关系。写本文的背景便是在一个经济类合同签署过程中的律师见证。
既然律师见证业务是一项律师服务业务,其必须有形式要求和操作细则。在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在参与律师见证的过程中需要有两位律师的参与,参与见证之后由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编号。
问题一
初步了解律师见证义务之后,需要分析律师见证义务到底是什么性质,效力如何?律师见证业务的效力其不能和公证机关相比。虽然二者都是见证义务,但是公证机关是代表国家进行公证,其证明效力和证明意义远超律师见证。公证书则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部分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甚至无需通过诉讼即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一些涉外的诉讼案件中,各种文书和身份证明文件等均由公证机关公证后,才能被国外司法机关认可。而律师见证业务在诉讼中提交仍旧需要由法庭查明事实。由此可见,律师见证的证明效力仍旧处在民事活动中一般的“私证”范畴。
但是,律师见证书相较于诉讼案件中一般的证人而言,有着相对其较高的证明力。在常见的民事案件中,其证人往往和诉讼案件当事人有着各种的利害关系,并且在法庭上作证时,证人证言也是对事实的回顾。而律师见证业务相较于一般的证人,首先,从最根本的利害关系上讲,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作为一个法律服务主体,更加偏向于一个独立客观的主体,与诉讼案件的原被告当事人有着更加少的利害关系;其次,律师见证业务在见证的过程中也会更加全面和完善,对一项民事活动的合法性做出更好的审查。因此,律师见证的优点是证明力在一般诉讼活动中,相对于一般的证人有着一定的证明力优势,而优势的来源是基于见证的立场和见证过程的合法性审查,但是本质上仍旧是“私证”。
问题二
基于上文,产生了第二个问题:律师在见证业务中如果没有符合律师见证的流程而导致可能的律师见证书无效时会有何后果?根据上文律师见证的性质,如果律师见证业务不合规范,可能导致其无效,那么律师作为一个民事活动的参与者,依然可以作为证人进行出庭作证。并且,在律师参与民事活动进行律师见证时,如果进行了录音录像,其录音录像,也可以证明其该民事活动中的一些相关问题。
并且,从证明力的梯度上讲,诉讼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目的是什么?第一、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查明证据的真实性,以此来基于真实的证据来还原案件事实,给法律的适用和裁判提供依据;第二、是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有着相当的裁判空间,法官可以根据查明案件事实进行一定程度的“自由心证”,这体现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即使无效的律师见证书,也是对法官的“心证”环节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
总结
所以,从证明力的角度看,律师见证业务的证明力具有一定的证明力梯度,并且,在见证的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同样可以用来证明一些其他方面问题。但不论如何,都应当明确律师见证的性质和定位,才能准确发挥应该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