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如何找到有人性的律师,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技巧

时间:2022-11-18 08:27:12来源:法律常识

经常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类文章,提及当事人咨询律师时不愿意支付咨询费。

这类文章还写到做律师必须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硕博十年寒窗苦读圣贤书,再加上一年苦逼实习期和三年律师助理期,律师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都很高,甚至有发达城市律师协会率先出台文件建议律师咨询收费3000元以上云云。


律师面对当事人有什么技巧?立场很重要


跟当事人谈这些,我觉得就像对牛弹琴一样。当事人只对自己的利益能不能实现和律师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感兴趣,至于你律师艰辛付出跟我当事人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就像病人去医院看病,病人交了几百元的专家挂号费,专家医生帮病人把病治疗好就行,至于你医生本硕博连读多少年,你做实习医生或者医生助理多少年,那是你医生自己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没有医生和病人做朋友,遇到懂得感恩的病人可能会给医生一面锦旗。写一些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之类的话。过上若干年,病人早都把医生给忘之夭夭。

其实医生和律师有相通之处,医生治疗身体之疾病,律师解决社会之矛盾。律师和当事人也几乎不可能成为朋友,人性使然。

有的朋友可能不理解,律师帮助当事人把官司打赢了,为什么当事人舍不得出律师费呢?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在当事人心理会认为这个案件本来自己就占理,本来就该我赢。或者更深一层次理解就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我当事人的事情解决了,还要律师做什么。中国有几十多万律师,大不了以后遇到事情我再找别的律师。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一律师同行代理一件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被告当事人拿到一审判决书后打电话埋怨:你这律师官司咋给打的,咋还打输了?!律师让当事人念一下判决书。当事人在电话里接着指责:你这啥律师呀,你咋净帮对方说话。有你这么当律师的吗?对方是不是找你了?律师说,你先念一下判决书最后几行字。当事人读到: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元由原告承担。律师告诉当事人:你是被告。当事人说:那是我赢了?哎呀~改天我请您吃饭!

在现实生活中,在拥挤的医院里,很少或者几乎没有病人跟医生讨价还价,因为病人和医生几乎不认识。没有一个医生周围的亲戚朋友同学老乡总生病吧!而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案源很大一部分都来自周围亲戚朋友同学介绍的。熟人之间的生意是很难做的。敢情你律师说个收取咨询费,立马就跟你律师翻脸。咨询费都收不上来的当事人,还指望当事人支付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案件代理费吗?

而对于爱打感情牌的当事人,不管未来案件律师怎么做,当事人都会对律师不满意,进行不可理喻的道德绑架。律师要是收费高了吧,当事人会进行道德绑架亲情绑架友情绑架同学绑架老乡绑架。律师要是收费低了或者免费代理,当事人不仅会打心眼里瞧不起律师,更会三天两头打电话咨询,今天是审查修改合同,明天就是要求律师免费出庭代理案件。要是哪天律师不帮助他或者一谈钱,他立马就翻脸甚至会记恨律师。到最后律师辛苦一场换来的结果就是斗米恩,担米仇!

因此,在对待收费谈判的问题上,律师应树立强势的角色,更多体现律师的专业素质。除此之外,应严格打着遵守执行规范和执业纪律、剔除关系的旗号,与客户议价定价。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遇到喜欢画大饼的当事人,用商业套路来显摆自己的财富实力或者社会资源关系,往往在一开始就承诺律师案件胜诉后,将来定泉涌相报,例如聘请律师担任其公司法律顾问或是推荐其他案源或者公司未来还有很多案源。对于很多刚刚出道的年轻律师来讲,容易陷入这种美好的幻想中,对收费谈判问题掉以轻心或者不收费。

无论当事人画了多大的饼,或打着避税能让律师收费更高免签委托合同,又或是诚信严重缺失的当事人,再加上当事人抱着不合理的期待又没有和律师及时沟通清楚,最后很容易产生法律服务纠纷。因此,不能轻信客户的任何口头承诺,毕竟任何买卖都有可能不会从一而终,在没有任何确切和预期收益的前提下,律师都很难尽职尽责为当事人展开工作。

经常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情况很紧急。例如上诉期、举证期即将届满;又或是有的案件马上要开庭才突然考虑请律师;又或是犯罪嫌疑人突然被刑事拘留,家属不清楚情况,内心万分焦急;又或是有重要的谈判项目即将签约等,客户内心就像热火上的蚂蚁,急急急。而在此情形下,客户往往根本没有任何兴趣谈律师费用的问题,他们更希望律师先干活后谈判或者全风险代理。但现实情况是,往往律师先投入工作后,这样的投入就相当于白白劳动。事情解决以后,当事人往往会对律师费闭口不谈。

众所周知,目前律师网络推广蔚然成风,推广技术也非常成熟。无论当事人有何种法律服务需求,只要一问度娘,排山倒海的律师推广信息一览无余。推广就需要成本,一般客服人员都没有律师执业证,甚至都不是学法律的,但他们非常懂得销售技巧,所以不会电话中答复任何法律问题,更不会给出法律服务方案。这一点值得我们律师学习。

律师也会经常遇到蹭咨询型当事人,一般都在微信上或者电话咨询。咨询过程中,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各种问题,律师解答完以后当事人往往会说我再考虑考虑。然后他在网上以同样的方式咨询别的律师,通常会咨询十几个律师,然后把自己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律师的解答逐一记录。最后,他谁也不委托,觉得自己学会了,赤膊上阵。当然,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律师在接待法律咨询时需要通过当事人的提问及时作出判断,避免浪费律师的时间。

上述大多数当事人之所以出现啼笑皆非的情节,究其原因还是过于自信,有一部分以为自己高学历,网上看看法条案例就是懂法了;有的当事人整天看法治节目,也认为自己懂法了。

实际上,学法哪有那么简单,我们这些经过十年以上法学专业训练的律师,遇到复杂案件还要内部团队深入研究,就连法院判案也要由合议庭合议决定,个别案件甚至要上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

相信律师是当事人给自己一个自救的机会,但很多人在不信任和质疑中,放弃了自救的机会。我们积极倡导律师在微信解答法律咨询时,首先给当事人转发收费标准,先收费后解答法律咨询,通过收费咨询筛掉绝大部分的无效咨询。

总之,律师执业过程中,把委托合同写的完备一些,尽量不做风险代理,规范执业行为,守住法律底线,把执业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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