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找房产律师咨询网站,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2-11-18 11:33:15来源:法律常识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3年2月17日核发拆许字〔2003〕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3〕17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3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道路、绿化广场。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一德东路74号(即原五仙里2、4号及6、14、16号各一部分,一德路52-72号各一部分)。

三、拆迁人: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09)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6号)指定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依法对广州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拆迁行为必须由清算组行使。

六、拆迁期限: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止(如清算结束办理注销登记后,延期自然终止)。

七、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八、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九、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一德东路74号6楼

联系人:范启明、邓赶生、何禹婵

联系电话:83337385、13826220014、13924286113

拆迁人员名单:范启明、乐云龙、邓赶生、何禹婵。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查询网址:zfcj.gz.gov.cn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