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00:55:13来源:法律常识
(酒红杰 栗小茜)2022年7月8日,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内埠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内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一起抚养纠纷,用时不到两天,当事人足不出户,一起纠纷便得到了化解。
案情回顾
马某与张某生育一女,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分手后女儿一直随马某共同生活。2022年7月7日,马某的代理律师到内埠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女儿由马某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
内埠法庭接收到此案后,认为该案属家事纠纷范畴,适宜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既能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利于维护关系和睦及孩子健康成长。
马涛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至调解员赵庭俊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双方均在外地,而本案涉及身份关系,必须由本人参与调解。通过前期的沟通,考虑到双方需要上班,赵庭俊便安排在7月8日中午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方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感于调解员中午加班调解,愿意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内埠法庭当天下午就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能够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汝阳法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创新发扬枫桥经验,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调解平台远程解纷作用,线上云调解,线下少跑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一站式解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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