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19:07:08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一篇招聘新人的文章引起朋友圈的关注,有律师前辈主张干脆组织一次线上分享课交流如何带徒弟。趁着早晨的闲暇,我写篇文章预热一下。
我是“野蛮生长”的典范,2008年7月入职即开始实习,很快就被要求“独当一面”。实习期就独闯江西去办理交通肇事罪案件,实习期就给南方都市报写法律点评,这是后来的年青人不可想象的。我虽然没有一些律师同行“摆地摊”的艰苦岁月,但我也曾是“摸爬滚打”自己寻找出路的一波人。等到2015年我开始找徒弟,我就明确提出不能让我的徒弟像我那样“野蛮生长”,他们无需重复我走过的那些弯路。
2015年去北京参加人民大学“九一一”刑辩暑期班的飞机上,我就与拍档王永平讨论“如何带徒弟”。我提出徒弟应该“分期”,即学徒期、助理期、实习期。学徒期,徒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例如阅读我的法律文书、法律文章,阅读我开具的书单,他的任务就是转变观点。助理期,他就需要协助我处理一般性事务,除了只有实习律师才能从事的工作,例如协助我会见。实习期,他需要协助我处理各种事务,除了只有执业律师才能从事的工作,例如不能单独会见、不能单独开庭。
我在带第一位徒弟小胡期间,是倾注了最多心血的,我也逐渐懂得为何一派的“掌门人”往往是“大弟子”。当然,带小胡期间我还存在着摸索的过程,如何处理与徒弟的关系,如何让他们更快上手也有个尝试的特点。我的师父带我,更多是“放任自由”,因为我有多年的教师工作经验,我的口才、文才、辩才甚至“酒才”无需他人担心,只是我容易“抢戏”。我带徒弟,不要求他们口才、文才、辩才多么突出,甚至不要求他们能喝多少白酒,只要求他们按照我的要求从文案律师起步直到能够单独出庭。
第二位徒弟小李跟了我大半年,总觉得他不够积极,或者因为我要求太高,这就导致我们最终没能完成我的“培养计划”,这就有了小周跟着我成了第二位徒弟。小周在检察院工作过,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带有检察官思维,每个案件都觉得有罪。在最初的半年几乎每周都要强令她按照我的思路撰写法律文书,她经常说咬着牙按照我的要求撰写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其实她内心认定这些当事人都构成犯罪。直到她拿到了几份不批捕甚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小周才有底气主动告诉我“余律师,本案有无罪辩护空间”。
我做过多年黄冈中学的老师,因此我对徒弟就像当初对我的学生,我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例如我从不公开批评他们,即使做得不对我也是微信告知他们或者当面责备他们,只要不重复错误我都可以原谅。做过多年老师,也让我非常重视徒弟的学习能力尤其是阅读能力,只有喜欢阅读喜欢写作的徒弟,我才认为他们能够“出于蓝而胜于蓝”。
2016年我与金牙大状王思鲁律师交流,他认为培养徒弟不应该半途而废,而应该作为长期合作伙伴。于是我正式修改我的徒弟培养计划,在原来“三阶段”理论上增加了两个阶段理论,即授薪律师阶段、伙伴律师阶段。授薪律师阶段,徒弟执业了继续跟着我3年,这3年内我的主要案件还是交给徒弟做,两人办照一定的比例分成。对我而言可以有“熟手”帮我办案,对徒弟而言则是有稳定的案件,还可以跟着我接触到重大疑难案件。伙伴律师阶段,则他可以继续留在我的团队,我定期分给一些案件给徒弟做。一些家属认为我收费太高,我习惯推荐给徒弟——某律师跟了我多年,最近几年我办理的那些无罪判决、死刑改判、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他都参加了,他收费比我低点,要么你委托他。
律师带徒弟应该有长远规划,我们的目标是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骨干律师。那种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想法其实是多余的,要知道我们的目标不是一城一隅而是整个国内服务市场。今年春节以来我先后去杭州、南昌、贵阳、龙岩、深圳、泰州办案,却只去惠州看守所会见过两次,我真的成了“挂在惠州的全国律师”。徒弟发展的好,更是我们的光荣。
今年年初卓凡刑事部改组,开创刑事部的“两平”即王永平、余安平都退到二线担任资深顾问,两人的大弟子都成了副主任。今年市律协换届,我的大弟子必然要加入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这才是我愿意看到的继续成长。小周很快要执业了,我上半年就要新招一位徒弟帮我处理琐事,毕竟让小周律师处理琐事是一种人才浪费。
所里的同事“不怀好意”对小周说,你师父要招新人了,你要失宠了,你慌不慌?其实徒弟执业了,师父必然要找新徒弟,执业的徒弟需要从文案律师转向出庭律师,新徒弟继续文案律师的工作。不想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愿意做出庭律师的徒弟也不是称职的徒弟。
余安平,湖北省英山县人。200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长期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辞去公职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09年开始在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参与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创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同年获广东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5年获惠州市律师技能大赛法律援助类第一名,201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刑事讲师、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17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2018年被惠州市委政法委聘为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还被聘为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2019年被惠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委员会)优秀主任”,2020年被聘为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导师,并加入惠州市作家协会。2021年获评惠州仲恺高新区“最美村(社区)法律顾问”。
余安平律师积累了大量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无罪辩护成功案例,提倡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组织技术辩护,认为无罪辩护的应该注重“庭前拦截”。办案之余,余律师参与编写了《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海南出版社)、《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中国出版集团)、《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知识产权出版社)等著作,单独出版了《三十而律》(光明日报出版社)、《烟雨三国》(四川文艺出版社)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