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2:34:15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春树律师,本期为大家介绍一下彩礼返还的法律问题。
河南商丘卢女士的儿子在2020年6月10日和未婚妻举办婚礼,然而在婚礼上,刚过门的儿媳妇竟在婚礼现场,当着宾客的面自称“有病”跪求他们要悔婚。卢女士一家最终同意悔婚,但女方却又拒绝退还30多万元的彩礼和礼金。
在今年年初,卢女士向商丘市某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新娘一家应该退还礼金和彩礼钱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本案中,女方应当将收到的彩礼返还给男方。2020年12月30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第五条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三种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上三种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具体到本案,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女方拒不返还,男方及家属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请求追究女方拒执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春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