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可不可以事后给钱,找律师可不可以事后给钱呢

时间:2022-11-21 02:41:08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我在今日头条发表了一篇《我被起诉了,在维权中得到成长,我的经验值得借鉴》的文章,深受大家的喜爱,有不少好友参与评论,也有不少好友分享和收藏了这篇文章。

为了答谢大家的厚爱,近几天我接着这篇文章,写下了“我与众不同的辩护意见”等,但今日头条平台“仅支持有资质的媒体进行时政和社会内容的报道、评论。”没有通过审核,停止推荐。文章没有被平台推出,让大家失望了,抱歉。

今天咱们换个话题,和大家探讨一下,如果遇到维权问题打上官司,为了赢官司,应不应该送礼呢?

我肯定地回答,是不能送礼的。但有人回答,你有理,不送礼也不能赢官司。到底谁说的对呢?以下咱们就辩证一下吧。

假设你是缺理的一方,你叫张三,前几年,因为李四做买卖缺少周转资金,向你借了1万块钱并打了借据,过了一段时间,李四手头宽松了,把钱还给你,你以借据找不到为由,没有把借据还回去。李四也碍于面子,没有让你打收条。一年以后,你想讹李四这一万块钱花,对李四提起诉讼。你手中有李四的借据,信心满满,有十足胜诉的把握。可通过开庭,做贼心虚的你,觉得没有十成把握了,为了保住脸面,给法官送礼吧,法官正好是个贪官,在你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诉下,收下你送来的5000块钱,答应还你公道。李四呢,觉得身正不怕影子斜,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没有送礼,结果一审败诉了。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你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又送了1万块钱的礼,可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是个清官,没有收。在二审庭审中,法官以锐利的眼睛,看出你的心虚,提出一个又一个,让你无法对答的问题,使你不能自圆其说,谎言被揭穿。最终李四胜诉。

还就这个案件, 假设李四换一种做法,案件的结局是什么样的呢?咱们捋一捋吧。张三把李四起诉了,李四手中没有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听人说有礼不送钱,也打不赢官司,何况自己手中没有证据?便托人找关系,送去1万块钱给法官,法官也正好是个贪官,钱收下了,但言明,没有证据,官司不好赢,尽最大努力为之操作一下吧。

通过一审开庭,李三看法官偏向李四说话,想,得送点礼了,不送礼可能官司赢不了。于是,托人找关系也给法官送去了1万块钱。法官当着张三的面说,你看李四在法庭上,脸都气的发青了,虽然人家拿出来的东西,都不是直接证据,但说的你结结巴巴。这样吧,你既然找XX来了,面子还是要给的,但直接判你胜诉,恐怕很难办到,人家口咬的很紧啊!

事后,贪官做起了李四的工作说,我知道,你肯定给了张三钱,他起诉你,你是冤枉的。可人家手里有你的借据,借据就是铁证,官司打到哪里,你都得败诉。这样吧,看在某某人的面子上,我给你从中和和稀泥,调解调解。李四尽管十分委屈,还是答应了,最终,他拿出5000元给了张三儿,日后见了那位法官,还低头哈腰陪着笑脸。你说,这事儿闹的,可笑不可笑呀!

这是调解终结,结局还算不错。假设判了呢?张三胜诉,李四虽然冤屈,送了钱还败了官司。但法官是看在关系人的面子上才收的钱,不然人家还不收呢。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十个不服判决,也无法驳掉关系人的面子去上诉。结局是不是很惨啊?

还有另外一种情景,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有理还是无理,你送礼,我也送礼,你送的多我送的更多。结果,有理的这一方,在二审阶段把钱都送出去了,也没有赢官司,想申诉,手里没钱了,手里没钱,就没有底气,也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有理,不能送礼,送礼是自断继续维权之路,

没理也不要送礼,送理也只能是在一审或者二审中勉强胜诉。对方一旦上诉或申诉,在正义面前,迟早败诉。

我给大家的建议是,想维权,把心思放在学习法律知识上,找出维权的法律依据,如果觉得自己还可以,尽量不找律师,更不要想送礼的歪路子。放平心态,走好每一步维权之路,结局一定是好的。即使结局不理想,也不至于落得一无所有。

亲爱的读者,你对我说的这些有什么看法,请评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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