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9:43:10来源:法律常识
9月2日,全国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交流会在浙江宁波举办,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以及浙江、北京、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代表参会。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参会,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致辞。会议就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充分交流了意见,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标准,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
会上,浙江省检察院、宁波慈溪市检察院、杭州余杭区检察院进行了经验交流:
浙江省检察院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部署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参与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共同研究出台了首个省级层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加强对下指导;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模式,成立专门的办案组,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办案中通过积极释法说理,适用认罪认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提高指控质量和诉讼效率,不仅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也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在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强化电子数据审查,突出客观性证据在电信网络犯罪事实认定中的核心作用。在“长城行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中,通过对即时通讯工具中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准确认定各被告人在诈骗集团中的作用、地位,同时结合提成表、业绩表等电子数据将两个诈骗集团的犯罪数额由最初的50余万元、140余万元,提升至400余万元,在查证多起犯罪事实的同时,构建起电子数据、言辞证据、转账记录之间相互印证的封闭证据链条,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职能。
慈溪市检察院
慈溪市检察院在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依法保障嫌疑人诉讼权利,积极促成认罪认罚。在“长城行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且多名辩护律师远在全国各地,慈溪市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召开诉前会议,就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等充分沟通,为认罪认罚具结奠定了基础。针对辩护律师无法前往看守所会见的情况,慈溪市检察院积极联系宁波市看守所、慈溪市看守所开辟专线进行远程视频提审,检察机关、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顺利实现连线,30名犯罪嫌疑人在辩护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北京、江苏、广东检察机关代表汇报交流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与会代表就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问题进行讨论。
最高法、公安部相关专家参与研讨。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张晓津副厅长做了总结发言,针对会上提出的办案中的指定管辖、共同犯罪主从犯认定、证据的转化及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供稿:浙江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宁波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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