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4:19:09来源:法律常识
【开篇】
鞍山因钢而兴,以钢都著称,钢铁意志铸就城市灵魂。
高炉飞霞耀工厂,秀放千山梨花香,岫色玲珑引玉巷,碧波温泳沐汤岗……这是鞍山带给人们的城市印记。
在平安、和谐、有序发展的背后,凝聚着几代鞍山法治人的心血。改革开放40年来,无数鞍山法治工作者秉承钢铁意志,守护着一方热土,用他们的智慧、汗水乃至鲜血砥砺奋进。
1984年12月15日,作为国务院首批批准的“较大的市”之一,鞍山拥有地方立法权,鞍山的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处在这样一个体制变革、制度创新、社会转型的伟大时代,鞍山法治建设必将与改革同频,依法先行!
【回眸】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保卫鞍钢曾是主要任务
鞍山因鞍钢而建,因鞍钢而兴。保卫鞍钢生产安全成为当时政法部门的主要任务。在此期间,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破坏鞍钢生产及设施的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195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在鞍山中院召开了参加生产、保卫生产图片展览现场会。
2017年,原鞍山市公安局钢都分局正式更名为鞍山市公安局鞍钢分局。而钢都分局的前身是鞍钢的内部保卫部门,主要承担保护鞍钢生产安全的工作。
“鞍山公安在打击刑事违法犯罪、维护鞍钢社会治安稳定、保护职工群众的生产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见证更名的鞍钢分局局长姚元振说。特别是2018年,按照市局及分局党委“忠诚担当、凝心聚力,为鞍钢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的总体部署,鞍钢分局制定了“助力鞍钢、护卫家园”二十八条工作新举措,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地方立法推动“先行先试”
法治先行,鞍山一直在尝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制定和修改了《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件,备案审查市各类规范性文件178件。
当然,有些地方性法规在施行中因与国家现行法律、政策相悖,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2009年,鞍山部分地方性法规被及时废止,进而形成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的规范清理工作模式,落实“立、改、废”并重这一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鞍山更是优先安排了一批国家尚未立法而鞍山急需立法的项目。
众志成城筑平安
改革开放40年来,鞍山政法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求,研究制定年度综治平安工作要点,实体化、项目化推进平安建设。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大幅下降,特别是树立“命案可防”理念,强化综治考评、压实主体责任、纠纷排查化解等源头预防措施,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2017年创历史新低。
5年来,鞍山持续开展交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事故,鞍山被列为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连续10年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称号。
鞍山市政法系统在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四大专项行动,为全面振兴钢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改革】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世纪90年代法院执行人员出发前
开弓没有回头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7年3月24日上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礼堂,推行法官员额制后鞍山首批入额法官庄严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鞍山法院已经全面落实。
改革,是40年来中国社会各领域的“高频词”,法治领域的改革也空前引人瞩目。改革,既要大气魄从宏观着眼,也要小切口从细处做起。
近年来,鞍山市公安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紧紧围绕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积极探索公安行政审批新模式,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力为群众提供胜人一筹、先人一步的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事”“明白办事”“省心办事”“指尖办事”。
新理念彰显新作为
2015年5月4日,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当天9时左右,某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黄华来到鞍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起诉状、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据等证据材料。半个小时后,立案工作人员告知黄华,法院已经予以立案。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的黄华拿到了受理通知书后感慨:“确实方便太多了!”他说,“以前交材料很快,但受理通知书当天肯定拿不到,慢的要等一周,快的也要等两三天。”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目标只有一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吉慧说,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重要工作会议,最近5年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300余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90余件。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5年中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237条,公开法律文书1488份,在“鞍山检察”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491条,诚恳接受全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坚定不移锻造政法铁军
2017年9月27日,鞍山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公安系统举行涵盖入警宣誓、授予警衔、表彰奖励等7种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被公安部全国推广。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岫岩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铁东区检察院、铁西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全市法院深化司法能力建设,举行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各类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鼓励法官走进社会,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全国率先成立律师党校。2018年5月,鞍山市司法局在全国首创“律师党校”,并设立了“执业导学课”制度,明确所有新执业律师必须经过“律师党校”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
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推出“千名支部书记千场辅导课”载体,组建了东北首支百人规模的危机谈判团队。市中级法院启动运行廉政文化平台,市检察院以督防“节日病”为切入点对两级院开展专项督查,市公安局以重点工作约谈、飞行督察、专项巡察深入推进规范警务建设,市司法局以“大督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队伍中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顾书宇、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刘卫华、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杨绍锐、全国最美人民调解员文需雁等一批先进典型。
【创新】
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是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引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创新,法治建设步履坚实。
重视调研 创新背后的“规定动作”
海城市人民法院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台安县人民法院建立青年法官每日接待信访群众制度、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办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铁西区人民法院坚持执行“假日便民法庭”制度、千山区人民法院在派出法庭设置诉讼服务点……这些创新举措的背后都和深入调查研究是分不开的。
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是鞍山法院的光荣传统。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鞍山法院就提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同时有调研文章发表在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简报上。调查研究工作为鞍山法院积淀了丰厚的史料和经验。1992年《提高调查研究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经验,被最高法院全文转载。
联合融动 政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爱民拥警、群防群治”是鞍山市公安局创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警务共同体”的核心内容。
“我们联合全市各家银行,以及相关部门全部派员进驻中心,不仅可以实现电信网络犯罪信息研判和共享,而且可以对涉案资金进行查询、止付和冻结。”市公安局刑侦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负责人说。仅2017年上半年,查控中心共查询涉案账户220余个,冻结、止付涉案资金160万余元,先后破获多起电信诈骗案件。
目前,鞍山市公安局已经建立“预防电信诈骗、反扒窃犯罪、平安出行”等多个市级警务共同体,基层派出所建立“社区联防、安全业户、志愿宣传”等微警务共同体,同时发动社会志愿者,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中形成了全民参战的良好态势。
不拘一格 让法治建设更“接地气”
今年2月1日,鞍山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成立,和其他县区司法局不同的是,组建成立的两个分局归市司法局直属,也开创了全省司法部门成立直属分局的先河。
鞍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威回忆,在对接会上他曾经说过,司法分局的成立,具有历史性,是“开天辟地、经天纬地”的大事,能够在鞍山市司法局建设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司法分局没有先例可以参照遵循的情况下,必须靠大家一起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趟开一条别人没有走过而又必须走好的新路。
在普法方面,市司法局的一些创新举措更“接地气”,普法形式创新举措全省打样,先后推出 “创城普法”“环保普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特别是岫岩“8·4”洪灾期间,迅速汇总编印发放《抗洪救灾重建家园法律知识手册》3000余册,深受灾区政府和群众的欢迎。
安保出警仪式
【服务】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鞍山政法各部门正在把“法治获得感”滴灌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将打击的利剑指向破坏经济发展、影响改革落实、危害民生的犯罪,主动服务鞍山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人民群众,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投资和建设环境。
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有志青年一样,25岁的内蒙古小伙李军带着理想和抱负应聘到鞍钢集团,报到的第二天,铁东公安分局对炉派出所所长丛广武就带领着户籍民警,在鞍钢人才公寓为他和另外500多名外地员工办理了居住证。丛广武的一句话让李军备感幸福:“鞍山的未来需要你们。”
今年10月初,千山区人民法院针对受理的涉及金融机构的借款、借贷纠纷等案件上升的实际情况,设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对金融机构“清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并视具体情况准许诉讼费用缓交,以保障金融机构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政法工作者的不懈追求
5年来,鞍山市司法局一直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就业、医疗、环保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以强化律师党建工作为牵引,构建“一乡镇(街道)一团队 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服务惠民平台,全市500余名律师深入一线帮助百姓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难题。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还送法下乡,调解矛盾纠纷,将普法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创新设立涉法涉诉信访投诉热线,“一平台五中心”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见证】
老书记为鞍山法治建设成果点赞
“作为一名亲历者、建设者,我深感荣幸,倍感骄傲,有幸见证了我们鞍山改革开放由浅入深,法治建设由乱到治的过程。”原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如今已经退休的赵乃金老人对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
“用个现在流行的说法,我要为鞍山的法治建设点赞!”赵老回忆,“上世纪90年代,‘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就相对突出,针对这种治安形势,我在担任公安局长时就已经开始不断加大安防、技防投入,强化居民小区的防护措施,再后来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的建设运用,让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越来越完善了,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喽。”
赵老表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更是鞍山法治建设的发展的关键时期。40年砥砺奋进,40年汗水浇筑,鞍山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平正义的全面彰显,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无不浸透着鞍山一代又一代政法人的奋斗足迹,也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鞍山政法人将继续保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劲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发扬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精神,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贡献更大力量。